汕建字〔202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汕尾市区立体绿化鼓励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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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建字〔202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汕尾市区立体绿化鼓励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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