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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 2022-12-30 10:21
  • 来源: 银保监会网站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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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8章,5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关于总体目标、机构范围、责任义务、监管主体和工作原则的规定,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消费者有诚实守信的义务。二是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合作机构管控、内部考核等工作机制,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构筑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三是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包括规范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和销售行为,禁止误导性宣传、强制捆绑搭售、不合理收费等行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规范客户身份识别、业务经营、核保理赔管理等,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加强消费者教育宣传,提升服务质量,规范营销催收行为,保护消费者受教育权和受尊重权;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传输、外部合作等行为,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四是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对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各类银行业保险业行业协会、行业纠纷调解组织职责,以及相关监管措施和处罚事项等作出规定,严格行为监管要求,明确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统一标准、统一裁量,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和行为。五是明确适用范围、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管理办法》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加强和完善行为监管的重要举措,是银保监会在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制定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银保监会将以《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落实消费者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好金融市场秩序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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