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汕尾函〔2021〕2号
汕尾市正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汕尾市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粤财监〔2021〕40号)的有关要求,受省财政厅委托,决定自2021年10月25日开始,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你所2020年会计年度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届时,请你所给予支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
在检查组进驻事务所之前,请你所按照“需要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附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在现场检查开始时提交检查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需要其他资料的,请你所按照其要求及时提供。
检查组组长:叶其灯 副组长:刘佑富
成员:李诚斌 罗嘉佳 王坤杰 钟秀梅 刘志远(惠州市) 李文革(东莞市) 黄梓坤(梅州市)
联系电话:3320067 邮箱:swczjdb@163.com
汕尾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