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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统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2020-11-19 16:53
  • 来源: 汕尾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尾市统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指导科室

检查依据

抽查

类别

抽查事项

1

统计执法检查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统计调查对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政策法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第七条

2

统计执法检查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统计调查对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政策法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第七条

3

统计执法检查

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统计调查对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政策法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第七条

4

统计执法检查

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统计调查对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政策法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第七条

5

统计执法检查

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统计调查对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政策法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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