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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情况的通报
  • 2017-12-26 10:5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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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建字〔2017〕19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属预拌混凝土企业:

根据《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汕建市字〔2017〕79号)要求,我局于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开展了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这次核查共核查了市直、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的1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核查结果为:合格企业4家,分别为陆河县泰安混凝土有限公司、海丰县广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汕尾市润通实业有限公司、汕尾市富丽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基本合格企业5家,分别为陆丰市富成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陆丰市伟创混凝土有限公司、海丰县后门镇东成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海丰县富基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汕尾市海丰建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不合格企业5家,分别为陆河县塔牌混凝土有限公司、陆丰市金塔混凝土有限公司、陆丰市吉弘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汕尾市鸿顺混凝土有限公司、汕尾市兴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从核查的情况看,被核查的大部分企业的技术人员、试验员资格和数量能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管理较好。

这次核查情况较好的企业有:陆河县泰安混凝土有限公司、海丰县广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汕尾市润通实业有限公司、汕尾市富丽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以上企业的技术人员、试验员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设备齐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到位。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非常重视这次核查工作,认真积极配合,派出专人参与核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资质管理不够规范完善。部分企业对资质管理不够重视,有的企业净资产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号、详细地址等已经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手续,但资质证书内容未及时办理变更。

(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缺乏。部分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偏低,特别是技术负责人大多数达不到资质要求,预拌混凝土和材料检测的持证(培训合格证)上岗人员少,经专业机构培训的人员数量与实际业务量要求相差较大,且未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三)部分企业的实验室不符合要求。有的实验室设备配备不齐,部分设备陈旧,标记标识、计量校准送检文件资料不全;有的设备已过检定、校准有效期继续使用;部分实验室场地面积达不到要求。

(四)部分企业技术资料不齐全。有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采购、销售合同、产品质量跟踪可循文件不齐全或不规范;部分企业台账资料不齐全或程序手续不完善;个别企业文件资料管理混乱,未归类建档。

(五)部分企业没有和相关人员续签劳动合同或没有组织参加社保。未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字〔2009〕38号)要求,将人员信息录入“三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核查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企业要按照核查组发出的整改意见书提出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核查为不合格的企业,整改期间暂收回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暂停承接新业务。核查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企业的整改期限至2018年1月28日,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取消资质,整改报告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二)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继续补充完善技术人员及检验检测试验员和技术装备,并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字〔2009〕38号)要求,将企业人员信息及时录入“三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本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管,对本次核查结果未达到合格的企业予以重点监督,要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查力度,督促本地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并继续配合做好企业资质许可后动态核查工作。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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