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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质监局关于印发《汕尾市质监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汕质监法函〔2017〕2号)
  • 2017-03-28 00:00
  • 来源: 汕尾市质监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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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力争2017年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经研究决定,市局制定了《汕尾市质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质监局  

                               2017   年3   月28    

 

汕尾市质监局“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广东省质监局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双随机”工作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粤质监法函〔201758号)和《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粤质监函〔201659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目标任务  

1、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依托本单位和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网上政务大厅等信息载体,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业务科(室),稽查分局要以行政审批大厅提供的信息和普查建档的数据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检查对象名录库。

2、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业务科(室),稽查分局要以市编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制定业务专项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和半年及全年总结各业务科(室),稽查分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本部门专项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和半年及全年总结,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的覆盖面,按有关规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各业务科(室),稽查分局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维护、运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各业务科(室),稽查分局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行业实际情况,在实现日常检查全覆盖的目标下,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业务科室、稽查分局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监管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对象的公示信息中,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稽查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业务科(室),稽查分局对被抽取的对象实施检查时,,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抽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市局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业务科(室),稽查分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五)加强工作总结和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在逐步尝试和探索中,各业务科(室),稽查分局要认真做好半年和年度总结及信息公开工作,查漏补缺,贯彻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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