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3日通过)
任命:
陈波同志为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若昊同志为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海能同志为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庄清贺同志的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2021年1月23日通过)
任命:
陈波同志为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若昊同志为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海能同志为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庄清贺同志的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