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通过)
任命:
陈润霖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陈润霖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郑辉同志为汕尾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庄清贺同志为汕尾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黄信派同志为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2019年8月5日通过)
任命:
陈润霖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陈润霖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郑辉同志为汕尾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庄清贺同志为汕尾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黄信派同志为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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