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通过)
任命:
彭朝城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林位从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免去:
彭朝城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吴海银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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