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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0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 2019-04-10 16:24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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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函〔2019〕113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

人大二次会议第1500号代表

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水利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钟小红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整治陆丰市南溪河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碣石镇南溪河全长13.9公里,经碣石港汇入南海碣石湾,左右岸堤防长期发挥着重要的防潮减灾效益。由于南溪河水利基础设施薄弱,长期河床偏高,防潮排洪能力有限,给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

南溪河治理工程已列入2019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规划治理河长9.7km,规划总投资382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及护岸。通过河道清淤及护坡护岸,改善该河道基本行洪条件,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提升水生态景观。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一部分省级资金已下达,预计2019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我们将提前介入,把中小河流治理作为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突出科学治水和“生态治理、人水和谐”的理念,统筹考虑流域的整体特性,结合碣石镇的整体规划及乡村旅游,因地制宜,顺“势”而治,大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治理理念,重点打造河流精品工程。在确保防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整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城镇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划,推动治理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区域旅游创建等结合起来,形成叠加效益,努力实现人水和谐。

为确保行洪,陆丰市以河长制为抓手,于2018年开始对辖区内主要河道进行为期三年的常态化保洁工作,其中南溪河也纳入常态化保洁范围,对河道的水浮莲等影响行洪和生态环境的漂浮物进行常年经常性整治清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接下来,我们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快前期工作,加快河道治理步伐。同时,要求当地深入推行河长制,继续加强河道日常管理,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造福沿河人民。

专此函达。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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