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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 2019-04-09 16:18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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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函〔2019〕102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

人大二次会议第1370号代表

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郭坤营代表提出了《关于将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段纳入全省示范工程先行启动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根据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路线经过海滨大道西段及金町湾旅游度假区路段已纳入工可推荐主线路线方案,主要为汕尾市至西洋村段,全长5公里,完全利用现有城市道路通航路并结合滨海大道西段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按景观过渡段整体式设计;西洋村至长沙村段,全长5.3公里,完全利用县道 X142升级改造,按景观过渡段整体式设计。延伸道路自金町湾旅游度假区经白鹤寺至马宫牛尾山及百安山至鲘门镇路段已纳入工可推荐支线方案马宫支线及鲘门支线,其中金町湾旅游度假区经白鹤寺至马宫牛尾山主要为马宫支线,路线长4.253公里,路线起于县道X142,沿马宫半岛南侧海岸布线,至马宫镇路,按旅游观光段设计;百安山至鲘门镇主要为鲘门支线,路线长3.236公里,路线起于国道G324线,沿鲘门半岛东侧海岸布线至百安,按旅游观光段设计。

二、工可路线方案在长沙湾路段采用利用沈海高速公路线位作为推荐方案,马宫至鲘门百安半岛跨海大桥作为比选方案。推荐方案线路利用沈海高速公路不利于改善当地普通公路网结构,同时也增加沈海高速公路通道压力。

马宫至鲘门百安半岛跨海大桥,经过马宫、鲘门,采用工可推荐方案设置支线,初步方案为建设跨海特大桥5780米(含引桥),其中主跨为 300米斜拉桥,另加两侧引道,路线约全长14公里,造价估算约为25.5亿元,较工可推荐方案增加约19亿元投资。目前汕尾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合作和社会交流日益密切,建设马宫至鲘门百安半岛跨海大桥,将加快汕尾市中心城区对接深汕特别合作区,辐射并带动产业链升级,加快汕尾“西融珠三角”实施进程,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有利于改善当地普通公路网结构,增添跨海走廊,凸显滨海旅游概念。因此我市积极支持建设马宫至鲘门百安半岛跨海大桥,并建议结合马宫支线与鲘门支线全长约14公里重新纳入工可主线推荐方案。

三、我市海滨大道西段已先行开展项目方案设计工作,并已完成部分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待确定一个优胜设计方案和建设规模后,将按程序开展项目开工各前置专项工作,争取2019年底前动工建设,2021年底前建成。为充分发挥我市海滨大道西段修建效益,发挥滨海旅游功能,同时最大限度联通深汕合作区及深圳,带动汕尾海洋科技园发展,建议将自金町湾旅游度假区西侧经白鹤山、牛尾山、跨过黄江出海口连接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长约 14公里纳入广东滨海旅游公路的一期工程,作为先行示范段启动,争取与海滨大道西段同步完成建设,打通我市通往深汕合作区的便捷通道,缓解深汕西高速公路压力,带动老区滨海旅游及海洋产业发展。

四、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段目前已纳入《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但滨海旅游公路补助标准尚未明确,也未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我市地方财政及经济薄弱,为进一步扶持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请予以采纳代表提出的对海滨大道西段及金町湾旅游度假区西侧经白鹤山、牛尾山、跨过黄江出海口连接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等汕尾段先行示范段建设予以补助。

综上,我市支持将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段纳入全省示范工程先行启动建设的建议,同时建议将有关线路纳入主线推荐方案并支持开展先行示范段建设,以及对先行示范段予以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

专此函达。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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