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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 2017-04-26 16:32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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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

省人大代表郑惠英等在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建设陆丰市城区供水水源工程的建议》(第1100号)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 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陆丰市城区人口约70万人,现以螺河为单一饮水水源。按照《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要求,2018年底县级以上城市须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因此建设陆丰市城区供水水源工程非常必要和迫切,陆丰市政府将加快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妥善处理工程的征地拆迁等事宜,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同时,也将积极利用“省级财政贴息”政策推进与政策性银行贷款事宜,加快工程建设。

由于陆丰市城区供水水源工程投资较大,而我市各级财力薄弱,仅靠自身力量难以完成工程建设。因此建议省政府将陆丰市城区供水水源工程列入省级财政投资计划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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