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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5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 2017-04-26 16:34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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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

省人大代表杨旭恩等在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普宁市引龙潭水库供水工程的建议》(第1215号)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 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龙潭水库是陆丰市东南片主要的供水水源,承担着近140万人口的生活用水和22万亩农田灌溉的供水任务。正在建设的陆丰核电厂、宝丽华二期工程施工用水、陆丰产业园区和陆丰工矿企业均由龙潭水库及附属巷口水库提供供水水源。

综合调研所获得的水量供需平衡数据,目前龙潭水库所承担的供水总需水量为28665.19万立方米,而龙潭、巷口两个水库总可供水量才26850.99万立方米,供需平衡仍欠1814.2万立方米,可见两座水库的可供水量已不够。而且灌区内3.55万亩的补充灌溉面积需要灌溉;陆丰城区第二水源供水工程也因水量不足而降低标准,年取水量2000万立方米;甲东镇麒麟山火电厂在论证用水时,也因水库水量不能满足要求而另想办法。同时,灌区渠道供水利用率偏低,水量损耗大,龙潭、巷口两座水库可供水量已不能满足现状供水要求。

目前不增加用水户的情况下,单一龙潭水库已没有多余水量可供,即使加上同属龙潭灌区的巷口中型水库的水量进行联合调节使用,依然不能满足陆丰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建议中所提的引龙潭水库供水工程属跨区域、跨流域的引调水项目,此工程将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用水,不利于社会稳定。我们认为,龙潭水库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方案不合理,不可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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