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分享到: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0-04-13 12:4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省纲要》)和《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我市已建立起以基本医保制度为主体,门诊特定病种制度、大病医保制度、二次补偿制度为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门诊特定病种管理,不断扩大特殊门诊病种范围,把肺结核、艾滋病、重症精神病等20种疾病列入特殊门诊病种。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明年可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准备将高血压糖尿病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调整用药种,提高尿毒症、精神病报销标准,落实大病保险制度,落实二次补偿机制,特别是对贫困特殊人群,更调整了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履行医保政策扶贫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难题,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深入做好参保政策宣传,确保完成2020年度参保征缴任务,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保监管,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全面开创医疗保障新局面。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配合人大开展工作。9月29日,市医疗保障局就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案《关于将我市贫困人口的慢性疾病列入医保门诊统筹的建议》,召开办理工作汇报会,邀请人大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共同推进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带领市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向人大代表汇报了人大建议案的办理情况,介绍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市医保局组建以来开展的重点工作。代表们就建议案中涉及的焦点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对医保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黄宏伟指出,市医保局切实增强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法治意识,加强和完善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机制建设,主动配合人大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主动与市人社局等单位对接,对与医疗保障相关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设定可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即删去《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汕府〔2016〕5号)第二十一条中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删去《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5〕50号)第五条中的“失业人员还应提供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职工未就业配偶还应提供本人婚姻关系证明及户籍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并经市政府七届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已于2019年11月27日印发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汕府〔2019〕47号)。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召开专门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学习传达贯彻《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的通知》(汕司〔2019〕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汕尾市人民政府《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全文学习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一是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主体是基金监管科。二是要落实好几个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时间要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账号和密码,下属单位行政执法公示的原则,各项行政执法所要求的材料。三是行政执法结果要如何公开:基本公开的要素;《行政执法公开书》中需要隐蔽的几个要素;如何录入和由谁录入的问题。会议还就“三项制度”中行政检查、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公开原则作了解读,指出规划财务和法规科要把好行政执法公示关。会议强调:一是要树立法律意识,构建法治政府。二是要依法履行职责,如果没有履行好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三是要运用规范化制度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范好执法程序,要用信息化和规范化的程序,来做好执法工作。四是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工作,对骗保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实行“零容忍”。五是要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做好保驾护航工作。

  (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参加今年的《行政执法证》考试,通过率为100%,《行政执法证》现在正在申领中。

  (三)制定执法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我局由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牵头,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配合市司法局研究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四)申请执法设备购置经费。我局已编制执法设备经费预算,包括照相机、录音笔和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数量,按执法人员数进行配备,现与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尽快使该项资金到位,并配备一批执法设备,以提升全局的执法服务水平和质量。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认真执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推动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有效避免政府法律风险,保障政府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决策。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听取其意见和建议,认真及时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及时研究和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件,按时办复率达到100%。

  (二)接受审计监督和专门监督。接受审计部门重点开展了对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接受市纪委监委对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强化行政问责等方面的监督。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门户网站、电子信箱、信访投诉、行风评议等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1.抓阳光政务建设。一是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工作;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抓政务开放参与。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二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三是加强舆情处理与回应;四是扩大公众参与。3.抓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积极推进网站挂标工作。二是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各项功能,稳步推进政务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4.抓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根据《汕尾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制度》、《汕尾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回复及时、程序合法。5.抓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三是加强考核监督。

  加强行风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组织召开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会议,要求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在今明2年组织开展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深入开展行风教育,优化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努力打造和建设人民满意的医保机关和风清气正的医保行风。会议指出,开展行风建设是树立医保新部门新形象、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要求全市医保部门和经办机构要坚定不移抓好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在政治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优化管理服务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全市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的全面改善。开展好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形成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人人重视行风、处处体现行风的良好局面;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间,加快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探索实施“好差评”制度,让群众办事更加透明高效、舒心顺心。要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加强数据共享共用,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各级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网络问政、现场或电话咨询、投诉、走访600多人次,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采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解决办法,第一时间回应了有关参保缴费、医保待遇、药品价格、集中采购、打击骗保等方面的问题,办结率100%,切实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纲要》《省纲要》《方案》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学习贯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纲要》《省纲要》《方案》精神实质基础上,认真抓好本局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局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等制度。我局领导干部通过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学法等形式,学习了《国家安全法》等法律。  

  (三)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参加建设法治政府知识培训。多次参加市法治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和市直单位公务员学法培训班。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在今年的政府部门机构改革中,按照2019年2月20日《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局设置了规划财务和法规科,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019年,我局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个别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不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不足,未能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办案力量不足,与当前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精神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围绕市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增强社会法治观念,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