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分享到:
2019年汕尾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2020-04-12 11:35
  • 来源: 汕尾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的总体部署,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较好地完成了“七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面部署,全员普法,奠定依法治校工作基础。

  依法治校,普法是关键和前提。年初即对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进行具体安排,教育局机关采取自学、辅导、讲座等形式,进行《汕尾市教育系统法治教育读本》、《行政许可法》、《教育规划纲要》等政策法规学习,强化政策法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各校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努力学法、真正懂法、透彻知法、善于用法,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水平

  1.推进律师担任学校法律顾问工作。与市司法局合作,在市直属学校推进由律师担任学校法律顾问行动,与学校法制副校长共同全面参与学校法律事务,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下来,我们将制定《关于建立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选聘方式、选聘条件、选聘程序、保障机制等方面做明确要求。

  2.组织开展多种普法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秋季“法治教育第一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中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活动,编印下发《中学生宪法教育读本》《法治教育(画刊)》《法治教育第一课》《宪法教育主题宣传展板》等宣传材料,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歌曲演唱比赛活动。今年3月份,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6月份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华附汕尾学校、市林伟华中学等五十多所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巡回宣讲,内容涉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卫生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禁毒、网络、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年教育法治讲师团在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讲座30余场,受益师生8000余人;9月份组织全市中小学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10月份组织全系统教职员工参加了“七五”普法网上学法考法工作,合格率达100%,一次性通过100%,通过以考促学,大大增强了全系统干部教师依法治校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水平。接下来12月份我们将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治教育巡回宣讲、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等的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全体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加快将汕尾建设成为粤东靓丽明珠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深化落实法治教育进课堂,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为开设好青少年学生法制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常识的普及任务,

  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切实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在全市中小学落实《道德与法治》课程,目前小学、初中一至三年级均使用了新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结合开学、期中、重大节假日和“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宣传栏、手抄报、主题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班级QQ群微信群等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还通过组织开展“带法回家”、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自护自救能力。

  (四)创建示范,树立典型,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工作

  与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等 3 部门联合,将“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作为必备条件,纳入市级综合治理“四级同创”考核评估体系。达标校一年一创建,两年一复核。目前,我市共创建市级“依法治校达标校”381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8所。今年底,我们还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市级“依法治校达标校”评估检查工作。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建立健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机构,明确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年终进行工作考核。进一步巩固提高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成果,配合市教育局做好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分批复查评估工作,总结、宣传、推广依法治校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全市依法治校水平不断提高。

  (加快学校章程建设。

  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抓手,指导全市学校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推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章程要报教育局核准并备案。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推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构建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逐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扩大社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

  (强化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

  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改进依法治校薄弱环节,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

  (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精神,整合社会资源,参照“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标准,市、县联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加强法治教师队伍建设。

  积极创造条件,在中小学设立法治教育专职岗位,逐步配备法治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引进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从事中小学法治教育,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组织法治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班,在其他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法治教育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