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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0-04-15 15:5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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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明确民政法治工作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我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发挥法治工作在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充分发挥民政在党和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党建引领,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精神,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坚持法治与民政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制定《2019年汕尾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民政法治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我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发挥法治工作在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市民政局得分91.64分,排名第二,获得优秀等次。

      (一)坚持法治与党建工作相结合,注重统筹策划。积极推进“党建引领、领导带头、全员普法”,重点落实“四个抓”。一是抓责任落实。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推动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制度建立。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听证、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法治民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抓组织部署。通过制定第七个五年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制定一月一普法计划,从三个层次部署推进。四是抓经费保障。举办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做好法律知识手册、《汕尾民政服务办事指南》、法律宣传品的发放,加强法律宣传展厅等法律宣传阵地建设,近三年投入116万元。

      (二)坚持法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整体推进。切实把法治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整体推进普法工作。除了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有3个自选动作。一是一月一主题普法。每月确定一个普法宣传主题,以领导带头讲法、教授理论讲法、律师实例释法、现场图文示法等形式,利用“3.19社工宣传日”、“12.4宪法纪念日”等重要节假日,重点开展12个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延伸学法普法。发挥民政普法宣传队伍作用,依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组织和村干部等多种力量,借助多种平台和载体普法,既是打铁还要自身硬,还增强了普法宣传队伍。三是拓宽渠道普法。通过设置普法展览室、设置电梯宣传视频、在公共场所摆放宣传资料,借助“民声热线”、“有话直说”等栏目,利用参加省厅组织文艺演出、编排民政工作快板舞,向社会公众宣传民政政策法规,把普法宣传延伸至“线上”。

      (三)坚持法治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注重增强实效。以有温度、有广度、有深度来体现普法实效。一是有温度。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逐年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全市投入18多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7万人次。救助管理机构主动利用“寒冬送温暖”活动及上街巡查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教育,向求助人员宣传政策法规,开展寻亲送返。各级民政部门每年主动慰问困难党员、困难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建设步伐,全市已建46家、在建拟建54家,其中10家已列为示范点推进建设,积极推进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这些做法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爱的温度。二是有广度。婚姻登记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为当事人讲解《婚姻法》,推动婚姻和谐幸福。推进镇级公益性公墓山(骨灰楼)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和宣传殡改政策法规工作,树立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社工服务联通群众特别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众“最后一米”,全市建立21个“社工服务站”,73名专业社工走访困难群众3000多户,举办各类活动233场次,推出暑期夏令营活动65场,服务群众有了广度。三是有深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九有”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扎实推进。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市城区马宫街道金町村等10个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先行点率先开展党群议事厅建设,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全市834个村(社区)普遍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省民政厅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会议上作介绍发言,中国社区报刊登《汕尾:让村规民约更具生命力》,突出共建共治共享的深度。

      二、推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民政建设

      (一)注重规范制度管理。一是加强决策文件合法性管理。重视科学决策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决策出台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增强政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抓好规范性文件以及工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防止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流程,落实备案审查环节,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机构改革之后,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配合做好“继续保留、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公布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三是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聘请律师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扩大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参与面。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深化改革,主动作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切实配合上级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有关事项的“放管服”工作。坚持以政务公开为基础,依法公开办事程序、服务热线。规范申请材料、批准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等内容,制定了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了“阳光许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2019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案件59宗,办结59宗;行政处罚案件受理14宗,办结14宗;行政检查16宗,办结16宗,未发现违法行为。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法治学习培训平台,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并通过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全员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题培训班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9年,我局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共有10人通过考试。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关于印发〈汕尾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2019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有关事项,按照要求,从全市性社会组织中随机抽取13个社会组织进行检查。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情况看,情况良好。

      三、突出民政职责,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坚持“一核四社”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厘清基层社会治理权责边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作用。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发展创新“枫桥经验”,拓展群众参与村(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群防群治、民间纠纷调解、社情民意通连等途径。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增强社区居民参与、基层公共服务和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完善“一核四社”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以党建为引领、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纽带、社会工作人才为骨干、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内容的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一核四社”机制,打牢城乡社区治理基础。推动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加快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逐步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二)开展民政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结合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脱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开展民政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行动、财务收支专项整治行动、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进民政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以“宪法进万家”强化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弘扬宪法精神,将宪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共治共享相结合。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司法局联合印发《2019年全市“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结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机会向群众派发宪法知识宣传资料,通过派发宪法知识宣传手册,扩大宣传覆盖面,助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方面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干部职工的普法意识和学习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切实履行职责,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两大《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依法行政和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机制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当中,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推进法治建设、构建“法治民政”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工作一是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汕尾市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汕法治委﹝2019﹞2号文)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从“依法行政保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管理、行政行为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建立完善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制度建设。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法规、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推进领导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完善集体学习制度。要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治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三)认真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违法者要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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