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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 2020-01-13 15:1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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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不断提升执法监督和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七五”普法责任制,认真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程序,切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交通运输局一直以来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法治建设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法治工作纳入交通全年工作考核项目,作为考核单位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是通过制定普法计划,细化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压实领导责任;二是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法培训、集中观看法治宣传视频等形式落实干部学法工作。已先后对《宪法》《国家安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学习。三是深入人流量较大的站场,面向公众先后开展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营造安全稳定交通环境”等主题宣传活动,为我局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更好地发挥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给我市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工作,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汕尾市关于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汕尾市城区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审查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过不断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章立制,形成了严格、规范的制度建设体系;二是推进内部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方案》《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局内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流程》等文件,逐步完善我局内部工作机制。三是修订完善各项有关制度,形成《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制度汇编》(2019年2月),督促有关科室对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和细化,梳理重难点工作,建立责任台账,切实做到了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落实具体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宏进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法律问题的咨询、指导及协助法律教育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是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一项大任务,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驶职权、实现职能最直接的手段及表现方式,围绕上级相关执法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材料标准和执法流程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我局印发了《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专项工作方案》等方案并切实落实执行,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整治“超限超载”等专项整治工作,在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保护路产路权上取得了一定成效,营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2019年全年作出行政处罚案件268宗,其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188宗,合计罚款137.63万元,通过大力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打击非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合法经营权益,促进了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四、狠抓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5个具体规范要求,文明、规范执法,确保实施执法监督检查过程规范合法,监督检查记录完整有台账。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交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确保实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为合法规范。三是严格按照《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省府令164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的通知》(粤交〔2017〕11号)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执行处罚标准,杜绝行政裁量随意性。四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19〕19号)精神,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五是严格实施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对不符合条件人员一律不发证,不得进入执法一线。六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控”,在我局网站公开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纪律清单、重大行政执法法治审核清单。

  五、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指导推进市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行政审批服务科”专门负责我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及相关业务,根据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科学优化交通项目审批事项,简化审批、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切实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审批效率。一方面,对接落实省厅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当前我局已梳理明确64个主项,111个子项,事项实施清单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同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站全面公开公示。另一方面,取消、下放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我局目前下放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和“县内客运经营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外商投资经营港口业务的备案初审批”和“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日常备案或行政检查类事项。下放了“县际、市际、省际道路客运车辆(含班车、包车)《道路运输证》的配发、年审和装备等级核定”等公共服务事项。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尾市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局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按要求取消了用于旅客运输、出租汽车、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等的遗失证明。

  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坚持对标新时代普法新要求,加大投入,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全民普法。一是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普法重点”,对“蓝牌车”、“泥头车”超限超载、“春运”等我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对行政执法对象及广大群众普及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将普法渗透于执法的全过程,让更多市民接受到普法教育。二是认真落实“法律六进”普法工作,2019年以来,先后在单位及企业,尤其是人流量较大的站场深入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营造安全稳定交通环境”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等普法宣传活动,受到了企业及群众的欢迎与支持,取得了良好成效。作为市2019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单位,我局通过了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实地考察、社会评议、履职报告、现场评议等环节考核,取得良好成绩。

  七、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营造了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为努力把汕尾建设成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贡献了一份力量,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交通运输事业涵盖面广、涉及方面复杂,任务繁重,中央有关“交通强国”方略更是对交通运输法治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通运输法治体系建设还有待健全。二是目前我市交通运输执法还存在一些政策制度规范上的空缺,在日新月异的交通运输市场发展趋势下,面对交通运输管理的各种新难题,当前的交通运输法治体系建设在全面性、前瞻性、创新性等方面还需要再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法治意识、规范性意识还有待提高,在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执法案卷管理还不够规范。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仍待进一步提高。我局目前法治宣传主要侧重于干部及从业人员普法,面向社会大众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普法还不够深刻,群众和民营企业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还存在一定偏差,仍需加大普法投入。

  八、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交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加快落实推进体制改革,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一)健全交通运输法治体系建设。抓紧推进全局性“三项制度”的出台,细化执法规范,严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深入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调研,关注群众关心的执法难点重点问题,通过不断建章立制,健全我市交通运输管理体系。同时,针对执法难题要有攻坚克难的精神和担当,积极主动寻求合法有效的高效执法手段,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向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二)加大力度做好法治宣传。不断完善我局普法计划、普法清单,逐项落实普法工作,有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实现精准普法。同时,开拓创新,探讨利用现代新媒体新技术大力开展“互联网+”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

  (三)加强干部培训。进一步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普法培训,抓紧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注重培训实效,尤其是给一线执法人员创造提供更多的学习教育机会,不断加强交通运输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服务意识,使整体综合素质明显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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