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分享到:
汕尾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0-01-19 15:5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现公布汕尾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汕尾市财政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尾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cz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尾市财政局法规科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区五十米大道中段财政大楼,邮编:516600,电话:0660-334199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我局涉及的应公开内容、事项进行梳理,制定印发了《汕尾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在汕尾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并报市政务公开科备案,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按文件要求,印发了汕尾市财政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汕尾市财政局网站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汕尾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得到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和专业性强的政策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增进群众对我局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加强舆情引导和处置,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财政工作信息公开。我局通过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汕尾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等方式,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地方债务、财政专项信息、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减税降费信息、财政政策法规、 扶贫资金政策等内容的公开,取得明显的成效。同时,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增4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减6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407.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报送时效性仍有待提高;二是信息报送量有待加大;三是报送内容深度有待提升。下来,我局将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增强财政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舆论监督的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局各科室、单位协调沟通,规范财政信息报送工作,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着力推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丰富公开载体。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核心刊物、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信息发布载体。坚持重大信息领导责任制,确保财政政务信息渠道畅通,为全市经济建设做好服务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除以上几项工作外, 根据《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80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级以上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103号)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局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汕尾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的统一工作部署,开展了网站集约化建设,确保我局各个网络平台良好运行。我局财政信息公开一共发布了90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83条、财政局门户网站461条、重点领域信息发布258条,财政微信公众号175条,极大的增强了财政政策和相关工作的宣传效果。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