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分享到: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2月2日在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 2015-02-03 00:00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袁怀宇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和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进法治汕尾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以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为抓手,着力推进平安汕尾建设
    全面落实创建平安汕尾各项部署,依法惩治犯罪,努力化解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紧密结合汕尾治安维稳形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449件1939人,提起公诉1481件2018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以及涉黑、涉枪犯罪425件609人,起诉444件633人;批捕毒品犯罪679件852人,起诉663件833人,起诉毒品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2 %。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法院一审有罪判决率为百分之百,重刑率(有期徒刑15年以上)达41%,有力推动了全市禁毒工作。
    二是在办案中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严重刑事犯罪及重大毒品犯罪,办案人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50多件,努力做到快捕快诉。对不构成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过失犯及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决定不批捕149人、不起诉117人,努力减少对抗情绪,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三是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共办理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27件,对15件民事申诉案件通过调解实现息诉。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一步规范信访程序,加大依法纠错、赔偿和救助力度。坚持事前抓防范、事中抓处置、事后抓修复,积极推动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0件次,审结刑事申诉案件12件,提出抗诉2件,杜绝了重大涉检上访和舆情的发生。
    四是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积极参与"雷霆扫毒"、 电信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市场监管、专项资金拨付、公共安全等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推行附条件不起诉、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以打击毒品犯罪保护伞为突破口,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扎实推进
    在市委和省院的直接领导下,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全市检察机关抽调了20名办案骨干参加专案组,与纪检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查处毒品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实现了查办职务犯罪新突破。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5件68人,同比分别上升了62%和58%,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50多万元。
    一是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不断完善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工作机制,通过交办、督办、指定异地办理等方式,加大对案件的组织指挥和查办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3件53人,同比分别上升了79%和71%,其中立案查办公安民警充当毒品犯罪"保护伞"案件22件28人。同时,在省院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做好协查工作,配合省院及中山、珠海等兄弟院办理了原市公安局、陆丰公安局、陆丰法院主要领导等涉嫌贿赂犯罪的大要案29件次,得到省院等协查单位的好评。
    二是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突出重点,完善办案协作机制,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件15人,同比分别上升了20 %和25%。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司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其中立案查办法官办理"以房抵债"虚假诉讼犯罪案件10件12人。
    三是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行业预防。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警营开展警示教育55场次,近5000人受到教育;对潮惠高速公路(汕尾段)等190个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专项预防,提出书面和口头预防建议335次,预防咨询326次,有效推动了责任单位的廉政建设。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实现了全国检察机关联网互查,共为有关单位提供查询562次,查询结果作为企业参与政府招投标必备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基层村居换届选举专题预防,促进基层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以强化诉讼监督为载体,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断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积极推进诉讼监督机制改革,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认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或撤案。对认为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和起诉。在审查逮捕中,发出书面捕后继续侦查意见书近300份;在审查起诉中,对事实不清、证据有瑕疵的,退回补充侦查698件次。与行政执法机关共同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着力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严把案件质量关,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件;一审提出量刑建议563份,法院采纳率达80.5%。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审查案件33人,对7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条件的罪犯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深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检察监外执行罪犯1043名,监督有关部门对漏管脱管的罪犯落实监管措施,对违法违纪的罪犯予以收监或作其他处罚。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纠正超期羁押案件 2件2人,久押不决案件1件4人。纠正监管场所或办案干警违纪违规现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6次,确保了监管场所依法、文明、规范管理。
    四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严格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手段,强化对诉讼结果、诉讼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树立抗诉与息诉并重的工作理念,把化解矛盾的要求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申诉案件16件,对不支持监督的案件,努力说服当事人息诉罢访。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意见》,积极发挥民行检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四、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为重点,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监督措施,确保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不诉决定权上提一级、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审判决同步审查等制度,健全"流程监督"和"回访监督"等机制,强化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完善检委会议事规则,对涉及执法办案的重大事项、重要部署以及不捕不诉案件均提请检委会讨论决定。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全面实施网上办案、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核,对办案全程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围绕办案工作区设置与使用管理、赃证款物管理、信访案件办理、公车使用管理、贯彻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内容开展专项督察,促进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和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通过登门走访、寄送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市院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并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拟不诉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12人全部交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表决。
    三是全面深化阳光检务。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健全检务告知、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检察文书上网等制度,大力推进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规范律师接待和案件信息查询工作,提供网上查询、电话预约、窗口查询、触摸屏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全市共接待律师阅卷410件410人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192件次。开展检察文书说理工作,积极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说理评比活动。加强举报宣传、检察微博、舆情监测等工作,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和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活动中,市检察院党组征集到意见建议76条,落实整改措施33项,在改进接访工作、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接受外部监督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群众观念。
    二是突出抓好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坚持做好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健全青年检察官多岗位锻炼制度,组织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开展各类培训25期724人次,强化素能培训和实践锻炼。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建设活动,注重"文化育检"。同时,重视调研、信息、机要、档案和机关党建等综合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新的提升。
    三是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庸懒散奢"专项整治以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以整风精神深入查摆"四风"特别是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行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配合省院对市院开展巡视工作,强化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
    四是不断加强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投入资金980多万元,进一步加大了科技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检察专线网、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和全市检察信息中心完成扩容改造,检察内网分级保护工程和"两法衔接"平台已经建成,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以及讯问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正在推进,市院的"办案与技术用房"及其配套工程即将投入使用,检察工作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检务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过去一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队伍综合素质还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三是个别检察人员纪律作风、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信息化装备应用不够、干警职级待遇偏低和经费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寄予了更高期望。修改后刑诉讼、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对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和执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深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围绕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目标,开展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调研论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打击、保护、预防、监督、教育等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努力为全市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汕尾、平安汕尾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对平安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涉毒、涉黑、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犯罪,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重点问题治理,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措施,努力排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是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查办窝案串案和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典型案件。注重查办行贿犯罪,强化对行贿犯罪案件处理的监督。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同时,把预防工作放到与查办案件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制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是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加大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环节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司法腐败案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健全完善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错案防止等机制,继续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等工作,落实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督促纠正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水平。
    五是继续抓好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努力夯实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基础。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做好整改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广泛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提高执法能力;突出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实干和担当精神,增强软实力,努力打造过硬队伍。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完善执法办案考评办法,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接受人大和外部监督机制,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切实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检务公开,积极研究公开的内容、对象、方式及制度保障,进一步推动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同时,继续加大检察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力度,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加强对基层院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全市人民的监督,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及本次大会的各项要求,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汕尾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