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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2日在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 2014-02-14 00:00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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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明辉

各位代表:
    我代表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总揽全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和"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为载体,以"力争在整体工作总体达到全省法院平均水平和专项工作亮点纷呈的目标上实现新跨越"为努力方向,全面开展法院各项工作,整体工作水平稳步向前发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42件,审执结5924件,结案率为92%,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495件,审结1422件;民商事案件4188件,审结3835件;行政案件85件,审结66件;执行案件648件,执结575件;其他案件26件,结案26件。
    (一)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打击涉枪、涉暴、涉毒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市委提出的铁腕治乱要求,重拳打击影响汕尾稳定的涉枪、涉暴、涉毒犯罪。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重刑或死刑。全年共审结毒品案件574件714人,对180名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重刑率25.2%。审结陆丰"三甲"地区的毒品案件167件239人,对151名犯罪分子分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重刑率63.2%。审结涉枪案件22件,"两抢"、盗窃、故意杀人、绑架等多发性和暴力性犯罪案件374件。
    加强对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的调研和审理。对新出现的用麻黄草为原料进行提炼加工制成冰毒的情况,向市公安局作出《关于对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含麻黄碱类物质应鉴定含量的司法建议书》,更加有效地从源头上打击、遏制毒品犯罪。关于整治非法经营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交易门市的司法建议得到陆丰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汕尾市涉毒案件提取、送检和检验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使我市公安机关对涉案毒品的检验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的通知》,规定所有毒品案件都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审委会严把毒品案件质量关、量刑关。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稳妥开展民商事、行政审判
    坚持司法引导,维护社会发展秩序。通过依法裁断各类民商事案件,引导社会风尚,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合同、股权、投资、金融等商事案件2032件,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劳资争议等民事案件1803件。
    坚持法治思维,支持与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和谐互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10.6%。
    加强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专项清理。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专人清理,限期办结的包案制度。已全部审结了3年以上未结案件,9件18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已审结7件。探索建立预防案件长期未结的长效机制,对案件的流程及重要节点进行实时监控,对可能出现的超期未结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对出现审限预警的案件承办法官和部门发出催办令,及时督促抓紧结案。
    (三)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深入推进执行工作
    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工作方案》。召集54家被执行党政机关单位召开了清理工作推进会,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110件,涉及金额1.8824亿元。向市委呈报的《关于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清理工作报告》被市委以文件形式批转全市党政机关执行。
    开展主动执行制度改革。先后制订了《关于实行主动执行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主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程》及适用于主动执行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样式。主动执行同意率、主动查控财产率、执行流程主动公开率达100%;生效案件主动移送执行率达92.91%;主动执行案件结案率达64.73%,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76%。
    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使用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全省范围内的27家中资商业银行开通的集中查询专线,以及已建成的15个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工商、车辆、社保、婚姻、组织机构代码及户籍等信息进行查询,信息化在执行工作中的运用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平安汕尾"、"法治汕尾"建设
    (一)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维护涉诉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关于院长接访人民群众的工作规定》,完善了院长接待日和领导下访制度。开展涉法上访案件清理,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给予了答复和处理,一批上访老户问题得以解决。全年接待群众来访500余人次,处理来信94件,清理信访积案86件。
    (二)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能动作用。发出司法建议34份,收到反馈16份,被相关部门采纳8份,反馈率和采纳率分别为44%和23.5%。关于打击窃电行为的司法建议得到汕尾供电局的高度重视,该局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学习建议书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动防范和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三)积极打造庭内庭外两个平台,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好少年法庭,定期组织学生观摩庭审的同时,组织审判人员走进校园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7次,组织学生参观法院庭审36人次,有效提高了青少年法律意识。
    三、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公正水平,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以"司法水平提高年"活动为载体,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实现大的飞跃
    开展司法公正大讨论,提高干警公正司法的自觉性。组织开展了提高司法公正水平"十个怎么办"和改进司法作风"十个怎么看"大讨论、"司法公正院长谈"活动,将两级法院院长撰写的理论文章和干警撰写的21篇优秀心得体会编撰成册,作为活动成果供大家学习。
    创新工作方法,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和年度考核进步显著。多次召开案件分析会、研讨会,研究提升工作水平的措施和方法。紧紧抓住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工作硬要求,开展创建"零投诉单位和零投诉个人"活动。2013年排头兵综合指标14项核心指标达标12项,达标面85.7%,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强化机制体制创新,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充分发挥立案联动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中的作用,中院二审进入立案调解案件216宗,结案209宗,立案前、立案后诉讼过程中调解成功64宗,调解结案率为30.6%。强化对一线法官办案的质效考核,制定《审(执)限管理实施办法》,《个人和部门办案质效评估办法》,加强审判运行态势研判分析,每季度对全市法院部门和个人案件质效综合监控指标运行态势进行通报。规范"两评查"工作,省高院"两评查"工作组对2012年度100宗案件进行评查,我院取得了案件优良率93%的好成绩。
    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与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走访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75人次。自觉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向市人大做好《关于毒品犯罪审判和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窗口服务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接访群众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导诉服务,建立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共接访群众共430余人次,发放"反馈卡"80张,回收80张,群众满意度93.75%。
    开展系列专题宣传,提升法院公正形象。开展了2012年度"十佳办案标兵"、"巾帼建功法治服务队"等八个专题宣传活动,通过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展深入持久、富有成效的宣传,在各级新闻媒体宣传152次。广东卫视《广东新闻联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在群众中》专栏播出了以我院"党员爱民示范岗"为主题的新闻,南方日报以《打官司先调解 未见投诉法官》为题对我院立案调解联动机制改革作了报道,在社会上取得良好反响。
    (二)以中央"八项规定"为指导,推动"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取得实效
    找准队伍问题,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开展了机关作风民意问卷调查活动,向全体干警发出调查问卷130份,收回112份。查找出带共性和个性问题共6个,经分析研究,将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机密,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群众冷硬横推和会纪会风等三个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制定《机关作风民意调查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认真开展清理整改活动。开展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专项治理活动。清查"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了35.31%,因公出境费、车辆日常运行费用略有下降。清查、封存办公用房12间,腾空办公面积595平方米。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查出85宗涉嫌虚假诉讼案件,据此中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查海丰、陆丰法院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工作方案》,对虚假诉讼案件清查采取"三过关",即涉案法庭(部门)过关、涉及案件过关、涉案人员过关。
    全面深入开展督查活动。从5月份开始,对两级法院的机关作风、庭审作风、办案作风、安保工作和警车整治情况开展了66次审务督察,针对审务督察出来的存在问题,及时发出告知函,对相关干警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个别法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及时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省高院对我院做法给予通报表扬。
    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制定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实施办法》、《"三位一体"廉政风险协同防控监督教育机制》等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政工部门、审判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教育机制。实施干警个人廉政情况申报登记制度,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制定《关于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规范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制定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和《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实施细则》。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外网为平台,及时公开法院工作动态、审判流程、开庭公告、裁判文书等相关内容。全年公开立案信息127条,执行信息132条,裁判文书265份。中院在新浪网正式开通了官方微博,制定了《关于微博发布管理的若干规定》,首开微博庭审直播,目前已发博文368条,拥有粉丝26267,在沟通民意、展示形象和舆情引导方面发挥良好作用。
    四、抓好党建和创建活动,有效提升队伍的精神状态
    (一)立足法院实际,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设学习型、奉献型、奋斗型党组。坚持把团结作为班子建设的第一原则,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心通气,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贯彻;坚持把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第一需要,院领导带头学习,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坚持把廉洁作为班子建设的第一形象,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抵制铺张浪费、奢靡之风。
    (二)把"妇女之家"创建融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活动中,彰显司法的社会服务职能。加强法院机关与市妇联机关的密切配合,以"巾帼建功法治服务队"和 "妇女儿童维权庭"为抓手,开展省级"妇女之家"的创建活动,在中院门户网站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开辟"妇女之家"活动专栏,以女法官为主体,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到孤儿院派送"爱心大礼包"、 6.26国际禁毒日宣传禁毒知识,到陆丰市碣石镇前堆村开展调研宣传活动。
    (三)加强人才培树,提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加大新公务员招录力度,近三年来两级法院共新招录公务员78名,其中市中院22名,35岁以下年轻公务员比例从6.5%上升到30%。重视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坚持重德才、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近两年有30名科级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
    (四)开展创建党员爱民示范岗、创建市文明单位活动,全面提升法院形象。开展了机关大院整治工作,对机关大院进行了绿化美化,对旧审判法庭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开办了机关食堂,建设文明机关大院,中院最近被市直机关党委推荐为市"文明单位"。
    五、不断提高审判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公正司法服务
    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加强信息化建设硬件投入,已完成省、市、县法院以及人民法庭四级网络数据互联,两级法院的视频会议系统已建成使用,各基层法院已经完成数字法庭的建设并投入使用。推行网上办文、法律文书网上签阅和电子签章,在审委会讨论案件全面实现通过使用电子系统进行无纸化阅办,逐步实现案件实时网上流转,信息录入及时准确,案件资料完备,行政办公管理自动化,人事管理信息化。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案件审判质量、办案效果还不够好,少数法官司法言行不文明,作风不细致,程序不规范,服务意识、办案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法官违法仍然存在;法院管理仍然粗放,队伍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不能很好解决;法院基础建设特别是信息化法庭建设任务仍然紧迫。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创造条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人民法院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任务更加紧迫。2014年全市法院总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法治汕尾"、"平安汕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进一步强化质量和效率意识,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充分保障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进一步增强创建平安汕尾、法治汕尾的使命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依法惩治犯罪,努力创造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要通过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促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和诉讼信用体系。要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司法救助工作。要大力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不断向社会传递推进建设法治汕尾、平安汕尾的"正能量"。
    三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积极应对新媒体环境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联络工作。继续做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以"天平工程"为载体,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四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在近两年立案前联动调解机制、审判质效管理等改革创新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实际认真探索新一轮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权力运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等改革措施,努力在推进司法改革上取得新成就。
    五是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即将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抵制"四风",完善保廉促廉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六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保障机制,帮助基层提高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实现汕尾科学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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