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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2月12日在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 2014-02-14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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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占忠

各位代表:
    我代表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我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与社会各界支持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平安汕尾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创建"平安汕尾"为目标,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毒品犯罪,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62件1964人,起诉1304件1829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94件561人,起诉405件617人。在办案工作中,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既保证了案件质量,又顺应了治安形势的需要。
    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禁毒工作部署,积极参与"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723件880人,起诉604件743人,批捕与起诉人数分别同比上升130%和97.6%,起诉毒品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46.3%。受理审查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起诉率为百分之百,对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为百分之百,为全市的禁毒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深化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一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等,依法适度从宽处理。二是逐步推行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回访帮教及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权益保护。三是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对已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74人,为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等帮助。四是全面推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健全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和来访"四位一体"机制,扎实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受理群众来信382件,接待群众来访125批209人次。及时办结了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案件,涉检信访总体呈下降趋势,全年未发生重大涉检信访事件。
    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建立涵盖全市缓刑、假释、管制、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罪犯的档案信息,开展上门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考察监外执行罪犯,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二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等作用,针对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三是稳妥推进中心镇街设立派驻检察室工作,积极开展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法制宣传教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架设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桥梁,促进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四是立足并延伸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开展红海湾东洲街道与陆丰市甲东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督导陆丰市毒品犯罪问题重点整治等工作,努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着力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增强预防实效。办案工作保持平稳发展,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6件4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件3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12人。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以及查处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25件32人,查处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
    反贪部门及时摸排一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线索,查办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努力实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目标。反渎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部署,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司法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其中立案侦查公安、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5件7人,有力促进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强化组织、指挥和协调,以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为切入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注意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做到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努力实现查办案件、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
      坚持强化治本之策、强化制度反腐、强化法治推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市农发行、民政局等单位共建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结合"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分别到市委党校、警察培训学校、环保局、质监局及重点镇(街)召开座谈会和上法制课。全年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提出口头预防建议283次,提出预防咨询意见266次,开展工程预防107个,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1次,上法制课26场,3500多人次的干部职工受到教育,促进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注重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29次,追加逮捕4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76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19件次,引导有效收集案件证据;共退回补充侦查案件513件890人,决定不起诉72件109人,追诉漏罪8件8人。组织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调阅案件材料、检察建议、座谈、会签文件等多种形式,对以罚代刑或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不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从程序、实体上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4件;提出量刑建议344人,法院采纳率达95.6%。
    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件6人,执行死刑临场监督4件5人。开展安全防范检查92次,处理、防范、化解监管安全事故46起。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健全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机制,核查、纠正久押不决案件3件10人。开展对罪犯交付执行、留所服刑、收监执行以及检察监督工作的专项检查活动,规范看守所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工作,清理出原有余刑一年以上违法留所服刑罪犯8人,监狱拒收滞留看守所1人,提出纠正违法情况6人。开展对监管活动的专项检察,纠正监管场所及办案干警违纪违规行为,有效规范了监管秩序。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民诉法为契机,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手段,加强对审判机关错误判决、裁定以及民事执行、调解活动和其他违法情形的监督。共受理申诉案件19件,立案4件,提请省院抗诉3件并全部得到支持,努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着力提高民行申诉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重视引导群众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司法诉求。
    四、注重内外部监督制约,增强执法办案公信力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将规范化建设作为严格公正执法的基础性工程,严格实行自侦案件审查逮捕、不诉决定权上提一级,不捕、不诉、抗诉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侦查权与抗诉权、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决定权与管理处置权相分离等制度,确保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全面推进办案工作区建设,健全看审分离、审录分离、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职务犯罪案件做到全部、全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了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扎实推进案件管理制度改革,全市检察机关设立案件管理部门,启用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一受案分案、结案审查和赃证款物管理,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监管。
    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健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采取通报工作、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做好省、市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毒品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和监所检察工作的情况。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拟不诉的自侦案件全部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
    三是不断深化"阳光检务"。继续推行案件信息查询、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检察文书说理等制度,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和控申接访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举办以"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组织检察官走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村居13场次,发送宣传手册1500多份,2500多人受到宣传教育。以开展全国政法机关"聚焦执法公正"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在省、市媒体刊发新闻报道,努力汇聚舆论"正能量"。同时,通过开通检察机关官方微博(正义汕尾)等举措,让干部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五、重视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一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提高班子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能力。落实党组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工程建设、大额经费开支、重要人事安排、重大案件等一律经集体讨论决定,提高了民主决策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引导检察干警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及市直机关体育竞赛、开展"检察干警读书年"活动、创作体现地方特色的检察文艺作品等形式,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法治文化。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分层分类全面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新颁法律等学习培训780多人次,全市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检有关规定,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检察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促进了自身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排查和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针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等开展专项督察,促进纪律作风的转变、工作绩效的提升,全市检察干警中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围绕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完善考核标准。科技强检步伐进一步加快,检察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市院办案用房主体工程已经封顶,综合楼用地手续已经完善;陆丰院新办公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在遭受强台风"天兔"重创后,坚决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克服困难,埋头苦干,迅速恢复了办公办案秩序。全年两级院投入500多万元,更新了一批信息和侦查技术装备,完成市看守所检察机关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市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建设。配合市政法委加快广东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三四级网络(检察系统部分)项目建设,推进远程视频接访、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信息化软硬件更新升级,提高了检察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各位代表,我市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以及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社会矛盾化解、群众工作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文化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干警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需要进一步增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法律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的水平依然较低,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新的一年,我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公正司法、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平安汕尾、法治汕尾建设,为建设幸福汕尾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力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注重执法为民,让检察工作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好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第二,着力助推平安汕尾建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积极参与毒品犯罪重点整治,扎实推进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和化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着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健全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不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注重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四,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认真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正确履职,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司法腐败案件,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五,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丰富文化建设活动形式和载体,增强队伍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深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检察队伍拒腐防变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建设和装备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切实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坚定信心,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法治汕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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