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市委“1+2+9”工作安排,法治建设效果显著。推动出台省内首部海洋牧场领域地方性法规《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全市连续六年刑事治安警情数居全省低位;海丰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3项政务创新经验做法入选全国第五届数字政务创新峰会优秀案例;“精简智办”服务、12345热线入选省级创新案例;“汕律说‘典’”获评省优秀普法工作项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汕尾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奋力打造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的实施意见〉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安排,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汕尾、平安汕尾。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市政府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举行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平安基础提升行动”专题示范培训班。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建设,打造集学习、宣传、实践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平台。
3.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时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抄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我市2024年度述法工作情况报告,以“述法”促“履职”,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1.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印发《汕尾市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工作方案》,全方位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确立“市级定规范、县级抓实施”的事项管理责任机制,将全市7类2705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二次统筹,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办事材料、承诺时限等重点要素100%统一。做好网上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建立核查反馈、完善整改、定期通报的闭环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2025年,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分厅公布市级权责清单共6826项。
2.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推行“非禁即入”。构建企业迁移“全省通办、跨省协办”机制,实现省内迁移一次申请、联网通办。创新打造政务服务“深汕零距离”,实现417项深圳事项在汕尾可办,1145项汕尾事项在深圳可办。设立汕尾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推出“投资兴业一件事”全代办服务。2025年,全市远程开标率、电子化采购率实现两个100%。
3.政务公开规范透明。深化“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线上+线下”政务信息查阅渠道,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219条,网站访问量达980万次,发布政府公报12期、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畅通群众网络问政渠道,累计处理省政府办公厅转办(总理、省长)留言117条、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市长留言板)168条、市长信箱358条,通过集约化平台受理省政府办公厅转办的“网上咨询”留言65条、市政府门户网站留言中心转有关部门处理网民留言968条,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4.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制发《汕尾市“西承东联”和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深化与大湾区、深圳联动发展,以机制创新激活要素资源、撬动产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拓展“湾区总部+汕尾基地”合作模式,健全科创融资体系。创新开展涉外“法治体检”专项行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育力度,推选4名律师入选省涉外人才库,切实提高我市外经贸企业合规建设能力。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1.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聚焦城市治理、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靶向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护航“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为全市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等正式施行,《汕尾市城乡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理条例》《汕尾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报批工作加快推进。
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修订《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审核(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64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部署开展2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集中统一废止54份、宣布失效42份市政府文件;开展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培训,切实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制度供给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3.依法规范保障政府决策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切实加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项目谈判等关键领域法律事务。2025年依法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4件,审查市直部门或提请市政府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279件,涵盖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稿、合同协议等多个类型,涉及规划、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以平安广东考核为导向,严把法律关口,督促完善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合规。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全市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任务,对下放镇街实施的619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将调查取证环节要求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执法难度较大的事项列入上级回收清单,有效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全面启用市、县(市、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专用章,强化执法协调监督效能,圆满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建立社会监督联系机制,选聘20个不同行业的企业联系点和50名涵盖不同领域的社会监督员;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企投诉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等柔性执法举措,有效避免“乱检查”“频繁扰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全力推广“粤执法”平台应用,推动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粤执法”平台办理案件12554宗,累计为镇街解答问题264次,评查镇街执法案卷143宗,实现“传帮带”功能效应1011次,以数字化赋能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4.行政执法质效有效提升。印发《全市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效激发全市基层执法队伍活力,镇街执法队正副队长配备率从55.10%提升至95.92%,对镇街开展业务指导和联合执法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90.73%,“粤执法”平台上线办案人数增幅51.65%,月均办案量较专项行动前增长37.74%。实现9个放权领域执法全覆盖的镇街较专项行动前占比从2%提升至37%。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1.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探索“行政复议+府院联动”协同模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制发提醒函、建议书12份,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55件,同比增长53.05%,相比两级法院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5件,复议首选率达81.35%,行政复议成为人民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立案受理643件,审结524件,经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的案件有53件,案结事了率达94.33%,超过九成的行政争议在复议环节得到有效化解。
2.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实践。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宣传贯彻新出台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各环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全市6万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培训村(社区)“法律明白人”3741名。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5年承办第七届广东省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展示发布会,汕尾斩获7个作品奖项。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891个,实现城乡全覆盖。办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91248项,接待群众咨询112116人次,实现三大平台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度达100%;驻广东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1841次,律师值班率、群众需求响应率持续居全省前三;法律援助覆盖面持续扩大,新吸纳31名律师入法律援助律师库,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65件,实现对通知类案件受理、指派100%;在2025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名列全省第五位。
4.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连续六年刑事治安警情数居全省低位,实现刑事治安原始警情、确认警情、刑事立案“三下降”,制毒、响枪、命案“三个零发生”及“八个不发生”工作目标。矛盾纠纷化解更加多元,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6381件,调解成功98.95%,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9277次,预防纠纷662件。
二、2025年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对“粤执法”平台应用不够积极,执法人员操作应用平台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行政复议基层保障能力有待加强。三是全民法治素养培育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少数地区和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不足、主动作为不够、传统普法模式占比偏高,公民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有待提升。四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支撑相对薄弱。涉外法律服务实践场景不足,人才培育载体相对单一,导致涉外法律人才总量偏少、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难以充分匹配我市对外开放和涉外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需求。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文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列入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通过专题研讨、法治讲堂、线上学习、案例教学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全覆盖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思践悟“十二个坚持”的实践要求。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复议应诉体制机制。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和全面实施“九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面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持续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司法鉴定准入登记管理,完善法律援助便民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优做实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
(四)强化涉外法律人才培育,提升对外开放法治支撑。健全涉外法律人才培育机制,鼓励本地律师事务所与国内外知名律所、专业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学习先进服务理念和专业经验,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专业水平。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加入全省涉外法律人才库,着力壮大我市涉外法律人才队伍。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网站首页
聚焦汕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汕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