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分享到: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16 16:58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电子版可在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并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12月28日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现状,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策决策的管理发布以及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各地各单位完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分类展示,截至2023年底,市政府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累计发布规章8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1件、其他重大政策文件704件。市政府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公开规章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5068条,并发布市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信息。积极拓展线上线下《汕尾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查阅渠道,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提供《公报》等政务信息资料供市民群众现场查阅,网络版《公报》可搜索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栏目,以及“善美村居”微信小程序“政策出台”栏目查阅。进一步规范各地各单位在《公报》提请发布程序,2023年累计编辑出版《公报》12期,刊登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人事机构和人事任免信息144条;发布政务公开栏10期,刊登市政府常务会议情况、各类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等46条;持续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电子版《公报》可追溯至2011年1月。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收到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1件),全部依法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为100%,未出现逾期回复、未办理等现象。答复意见中,予以公开6件,不予处理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4件。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门户网站按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和功能设置,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络服务。开设市长信箱、网络问政、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等专栏,积极构建互动交流多样化渠道。2023年共发布信息1155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信息2329条,网站访问量达13372830次;通过“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02条。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全年通过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信息53条;开展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线访谈8次。扎实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优化网民留言办理回复流程,用心办好受理省政府办公厅转办(总理、省长)留言55条、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市长留言板)128条、市长信箱66条,网民留言受理率和回复率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1.jp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有待夯实,重点领域执行、管理、结果等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要素内容、文件格式等要进一步规范。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同步性、关联性、齐全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指导监督,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完善细化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对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科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评估和培训。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做好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集中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指导各单位及时更新发布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重点领域信息。三是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形成政策发布前预期引导、发布时同步解读、发布后跟踪反馈的工作闭环,积极采用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对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