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本局收到张俊德、郑爱卿办理(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汕尾市区海宁路中段南侧。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用地面积:20167㎡。 张俊德、郑爱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或登录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gtj)查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用地规划许可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 陈海琛 联系电话:0660-3377096
附:LC-BB-B13地块建设用地红线图。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