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2月26日召开七届五十七次常务会议,批准同意《汕尾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9-2025年)》(全文可在我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为方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规划要求开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我局根据上述专项相关规划内容编制了《汕尾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9-2025)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我市2020年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7日
附:
《汕尾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9-2025)工作要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