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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上线称:汕尾(马宫)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园区前期准备工作推进中 海砂非法开采得到遏制
  • 2018-10-18 14:59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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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日报记者 黄秋斯

  10月17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林登海和副局长严立新、渔政支队队长郑辉做客市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面对面”直播间,就我市汕尾(马宫)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园区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审批管理、海砂监管等问题与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

  汕尾(马宫)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园区前期准备工作推进中

  有群众咨询马宫港具体怎么建设?什么时候开始动工?

  林登海解答:市海洋与渔业局将汕尾渔港与马宫渔港合并建设,以汕尾(马宫)中心渔港为基础,逐步建成集产业集聚、滨海新城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渔港经济区——汕尾(马宫)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园区。该项目拟选址城区马宫街道盐屿仔(长沙湾)区域,初步规划陆域用地面积8.16平方公里。项目新建成渔港将可容纳4000-6000艘渔船停泊;可集现代渔业生产精加工、产城互融、互联网+功能配套于一体,形成海洋渔业商品交易自贸、海洋渔业教科研发、冷链物流配送,国际海洋渔业会展、观光旅游集散五大中心。市委、市政府对渔港经济区项目高度重视,采用并联工作方法在规定时限内同时推进规划、征地、立项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市政府已与省海洋与渔业厅签署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建汕尾(马宫)渔港经济区框架协议》,委托方也已陆续提交了项目前期工作所需的有关材料,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紧锣密鼓推进中,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无居民海岛使用实行国家和省分级审批制度

  有群众咨询申请使用无居民海岛该怎么办理?

  严立新解答: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无居民海岛使用实行国家和省分级审批制度。国防、公务、非经营性的教学和科研项目、防灾减灾、非经营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测绘、气象观测用岛和国家、省认定的其他公益事业用岛等非经营性用岛及省重点项目用岛,可采取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其他用于经营性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县级、市级海洋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进行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省、国家审批。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使用无居民海岛应提交材料可以在海洋与渔业局网站或者国家、省的相关网站上查询。

  我市海砂非法开采得到了有效遏制

  有群众咨询海洋与渔业局如何进行海砂监管的?

  郑辉解答:省政府《关于研究加强海砂开采及使用监管工作的会议纪要》(〔2015〕144号)明确了海砂监管的职责:海砂开采环节监管由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运输环节监管由海事局牵头负责;经营销售环节由工商局牵头负责。对于海砂管理,海洋与渔业部门主要职责是海砂开采环节的监管。近段时间来,通过市各级海洋部门的齐抓共管,可以说海砂非法开采得到了有效遏制,汕尾地区特别是汕尾市区附近海域已长时间未发现非法开采海砂行为。

  下期预报

  10月24日,市司法局负责人将做客汕尾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面对面”,如果您对该局有关职能范围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届时可拨打热线电话3367222,参与“行风热线”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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