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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杜绝违法捕鱼作业
  • 2015-08-13 08:1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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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林登海、副局长严立新、傅国栋、范钢做客汕尾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面对面”直播间,节目中,他们就如何推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作了介绍,并就海洋与渔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与广大听众进行探讨和交流,并回答有关问题。

杜绝违法捕鱼作业

罗先生反映我市沿海、港口、滩涂有很多“绝户网”进行违法捕鱼,问该局有何措施解决违法捕鱼?

严立新解答:我市沿海、港口、滩涂确有周边群众人为增设了很多“绝户网”进行违法捕鱼,严重影响渔船的安全航行。该局在今年6月份开始,组织全市渔政执法力量对港口、滩涂进行清理取缔,到目前为止,查处涉渔“三无”船舶1艘,取缔“绝户网”247张,有效地遏制了违法捕捞行为。目前港池、航道及停泊区基本上是畅通的,渔船出入安全隐患基本上得到排除。严立新表示将加大清理整治力度,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也可打24小时开通的助渔热线电话3260001进行咨询。

捕捞许可证过期必须申请换发新证

刘先生问渔业捕捞许可证过期是否要换发新证?

严立新回应:捕捞许可证到期都要及时换证,按农业部《渔业捕捞管理许可规定》,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发放捕捞许可证。换证时,要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有效资料。他提醒广大渔民朋友,要经常留意自己的证件哪时到期,否则使用无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或未携带渔业捕捞许可证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视为无证捕捞。因此,证件除了按规定年审外,在证件到期或作业时限到期前,必须申请换发有效的捕捞许可证。

如何办理海域使用证

陈先生反映想在海上搞养殖,听说需要办理海域使用证,问如何办理?

范钢解答:陈先生是需要办理养殖用海类型的海域使用权证。首先是用海预申请,向所辖的县级海洋与渔业部门提出用海书面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申请的,就要附上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次就是用海初审。县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受理申请后,就会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进行用海初审,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将进行现场调查和权属核查,及海域使用前公示。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或者是不符合确权办证条件的,该局会书面告知。第三就是用海申请审批。一经批准后,按照批复缴纳海域使用金,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范钢称,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从明年开始,暂停通过申请程序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届时所有养殖用海和旅游用海将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出让海域使用权。(记者 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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