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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市区物业管理混乱
  • 2013-11-28 09:27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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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上线指出:对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者可提起诉讼、市区四马路改造难度大、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行为、从事燃气经营应具备一定条件

  11月27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辉南率班子成员再次上线由市纪委、市纠风办、汕尾电视台汕尾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市“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与广大听众朋友就有关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互动。节目中,部分热心听众朋友通过热线电话或是短信平台,围绕廉租房申请和分配、公租房改造的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询问,该局有关负责人对此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对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者可提诉讼
  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在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应当退回或者腾退?
  该局有关负责人在节目里解析说:根据《汕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市区四马路改造难度大
  听众范先生问:早听说四马路要改造建设,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动工?
  该局有关负责人回应说:市区四马路东段,东起凤山脚、西至文明路长约1300米、规划路宽30米,该工程如要改造建设,据初步统计需拆迁民房及建筑物100多间(多为凤山街道盐町头居民)、庙宇2座,特别是拆迁四马路与文明路交叉路口周边包括盐町头旅社和凤山街道办事处前面的民房等将是一个重点和难点,我局已于2004年和2005年间曾派员与凤山街道盐町头居委会协商有关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此后,市政府落实城区政府对该道路建设范围内需拆迁的建构筑物进行调查摸底,并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006年城区政府向市政府提交了四马路东段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但由于涉及拆迁户数多、费用高,拆迁工作矛盾复杂、实施难度大,且因市财政资金困难等原因,故至今仍未实施该道路改造建设。我局将继续向市政府建议将该道路的改造建设尽快列入市政建设计划,并在落实城区政府承担该道路的改造建设任务时,我局将全力给予协调和指导。
  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行为
  听众张先生来电反映市区房地产的物业管理较为混乱,作为主管部门,现在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改善?
  该局有关负责人解析说: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有效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为广大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力度。为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有效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对违规承接物业项目、无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等违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并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强化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意识,将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及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查处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二)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我局会同市物价局已于2013年3月6日印发了《汕尾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另外,为确定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我局和市物价局已进行了多次市场调研及讨论,目前正在抓紧制订《汕尾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近期将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
  (三)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大物业服务宣传力度,指导协助住宅小区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碧桂园正逐步修复小区因台风受损设施
  听众郭先生反映“碧桂园受台风影响后的维修问题及其居住的楼下业主搭建阳光棚过高,导致其家有安全隐患。
  该局有关负责人对此回应说:10月6日汕尾碧桂园公司已通过短信平台通知业主关于台风后有关维修的决定,汕尾碧桂园公司已主动承担小区环境、设施的修复工作,包括屋面瓦、玻璃门窗的修复。由于受损玻璃数量大,且汕尾本地玻璃厂家无法短时间内提供大量的钢化玻璃,所以修复工作需要较长时间,现汕尾碧桂园公司已于11月份开始逐步更换玻璃,屋面瓦也正在进行修复中。目前,因需大量搭设竹架施工屋面瓦,进度相对较慢,现已完成15%的修复工作。
  有关小区内业主自行乱搭建阳光棚可向碧桂园物业反映情况,由物业公司向规划部门反映后通过一定的程序拆除此类违规装修搭建物。
  怎样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手续
  听众短信反映, 怎样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手续?
  该局有关负责人说:(1)申请人到市房改办领取《汕尾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汕尾市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表》和《汕尾市房改房上市缴款表》,并按要求填写。
  (2)市房地产交易所对申请上市房屋进行估价,并在《汕尾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中出具估价结论。
  (3)原产权单位加具有关意见。
  (4)市房改办核准房改房上市应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是标准价房,还要核准交还原产权单位的20%的增值额。
  (5)将应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交还原产权单位的款项存入指定银行的“专户”。
  (6)申请人将身份证、房改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以上填好的三样表格送市房改办加具审批意见。
  (7)到市房管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怎样申请使用住房基金
  听众短信咨询单位怎样申请使用住房基金?
  该局有关负责人回应说:
  (1)由申请单位向市房改办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单位申请使用住房基金审批表》。用于单位公房维修的需附上维修项目费用预算。
  (2)市房改办审核。
  (3)报市房改领导小组审批。
  (4)市房改办根据房改领导小组的审批意见办理转帐手续。
  (5)申请单位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企业从事燃气经营应具备八个条件
  听众短信反映: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该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新的《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8个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有稳定可靠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4)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
  (5)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考核合格;
  (6)有健全的燃气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和赔偿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市区大部分新楼盘用上天然气
  听众刘先生称其家里刚安装使用管道燃气,想咨询目前市区管道燃气建设和使用情况如何?
  该局有关负责人回应说:市区管道燃气项目自2009年底实施建设至现,已完成LNG站建设,完成市政管网14公里,覆盖用户近20000户;完成庭院管网建设27公里;完成户内安装8500户,累计完成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现已通气的住宅小区有13个,日供气量约4000 m3;市区大部分新楼盘都用上了天然气。(记者  梁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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