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行长黄沛光和副行长陈洁波走进市电台“行风热线-面对面”直播室,就货币发行和现金管理等解答群众问题。黄沛光说,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群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和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我市有权没收假币的机构是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以及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商场、超市等营业场所没收假币是违法的。黄沛光说,银行判断个人信用情况主要看银行信贷交易信息,特别是最近24个月的还款记录。陈洁波说,个人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向当地外汇局申请,经审核后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结汇。
银行无偿兑换残污人民币
有群众问,手头上持有的残损以及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应到哪兑换。黄沛光说,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和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他说,金融机构在办理兑换业务时,应向群众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群众说,常看到一些大型商场、超市等营业场所贴有“发现假币一律没收”的告示,是否合法。黄沛光说,过去这种做法普遍得到群众认可,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实施后,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他说,根据有关规定和广州分行授权,我市有权没收假币的机构是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个人信用着重看信贷交易
有群众反映,前段时间去银行办理业务,被告知信用报告中有违约信息,想知道信用报告中哪些部分记录了违约信息。黄沛光说,信用报告包含个人基本信息、银行信贷交易信息和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法院强制信息等。他说,银行判断个人的信用情况主要看银行信贷交易信息,特别是最近24个月的还款记录。
群众问,个人到银行办理合法外汇收入结汇,需提供什么材料。陈洁波说,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须凭真实身份证明办理;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由银行对居民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和合法外汇来源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向当地外汇局申请,经审核后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结汇。(记者 邓帼梅)
图为节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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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唐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