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30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陈文戟走进市电台“行风热线-面对面”直播室,解答群众提出的计划生育问题。节目中,陈文戟对众多群众关心的二胎生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他说,夫妻均为独生子女,而且第一胎仅生育一个子女,不需间隔期就可再申请生育一胎子女;如孩子失踪多年未能找回的,需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待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作出后,方可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申请再生育一胎。陈文戟说,去年1月颁布实施的新计生条例取消了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享受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30%的奖励,根据同年12月广东省制订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规定,城镇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获得不低于80元的奖励,目前市计生局正协调相关部门制订贯彻落实省奖励方案。对基层计生人员反映考核次数和内容过多、要求过高,疲于应付的问题,陈文戟表示省、市都注意到了问题的存在,正着手进行改革,将延长考核周期,并加大“一票否决”的处罚力度,促进计生工作向纵深开展。
实施新计生奖励办法
陈先生说,他是市直某单位干部,去年6月办理了退休手续,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按计生条例规定可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但至今未领到。陈文戟说,2009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享受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的30%的奖励。同年底颁布实施的计生奖励办法规定,本省户籍城镇居民中,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获得不低于80元的奖励。目前市计生局正协调相关部门制订贯彻落实省《奖励办法》的实施方案,争取早日呈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对有群众反映终身未生育和收养子女,能否列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的问题。陈文戟说,基于省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对象予以奖励,对终身无生育子女的不予鼓励的原则,新计生条例颁布后终身无子女的城镇居民不再列入计生奖励范围。
完善基层计生考核改革
节目中,有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反映计生考核次数过多、过频,指标设计内容过多、要求过高,省、市层层加码,造成基层疲于应付,无法开展其他正常工作。陈文戟认为,考核是促进计生工作的一项有效手段,必须坚持。而基层计生人员反映的问题省、市都注意到了,现在亦着手进行考核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延长考核周期,根据各时期不同中心工作要求,加强平时工作检查、调研,及工作整改跟踪,并加大“一票否决”的处罚力度,以有效地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促进计生工作向纵深开展。(记者 邓帼梅)
图为节目现场
图为节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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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唐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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