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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 2022-03-28 17:1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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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动方案》编制背景

  2021年3月31日,马兴瑞省长主持召开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分析研究全省尤其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弱项,部署推进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9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拟从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两个方面,力争用15年时间,解决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成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推动全省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跨入国内先进地区行列。

  对此,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教育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出台《汕尾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力争用15年时间,解决全市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成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力争全市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晋位升级、居全省中游水平。

  二、《行动方案》起草依据

  《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三、《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行动方案》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两个核心任务,明确今后15年的发展目标,从总体要求、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等三方面部署21条措施,内含“新强师工程”、强校帮扶弱校、学位供给、考核评价等4个实施办法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1.健全教育管理体制。市县政府集中财力和资源办好基础教育,落实举办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压实市县发展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要求市、县(市、区)政府要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列为“一把手工程”,选优配强教育局长和中小学校长,逐步建立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统筹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落实管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集中财力和资源办好基础教育。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市政府每年分别与县级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

  2.实施“新强师工程”。主要是围绕师德师风建设、校长队伍专业化、骨干教师队伍培养、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水平教研队伍、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基础教育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

  3.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在推进实施省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的基础上,实施强校帮扶弱校制度,重点帮扶薄弱学校提高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提供教学、教研、信息化、管理等全方位支持。2021-2035年分三轮实施,每轮5年,到第三轮(2031-2035年)帮扶结束时,全市基础教育整体质量居全省中上游,逐步实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4.增加基础教育公办优质学位供给。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结合市下达的学位建设任务数和各地正在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11.52万个,完善用地、报建、财政、编制等配套措施,多渠道扩增公办学位,实现学位供给总体平衡和布局结构合理。

  5.建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从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等4方面细化10项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作为市县政府及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附件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中的“新强师工程”、对口帮扶、学位供给、考核评价等4个实施办法附件,从操作层面对目标举措作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主要内容及亮点如下。

  1.汕尾市“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

  “新强师工程”24条,主要是明确加强基础教育领域教师队伍尤其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校长、教研员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目标,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打造高水平教研队伍、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建设、加强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等7个方面提出系列措施,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新强师工程”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2.汕尾市强校帮扶弱校实施办法

  对口帮扶16条,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明确市直学校与各县(市、区)学校、各县(市、区)县城学校与乡镇学校、

  乡镇学校与乡镇学校等3种结对关系,紧扣培养优秀中小学校校长、培养名优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教育集团化等6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力争用15年时间,推动汕尾市基础教育加快发展,逐步实现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3.汕尾市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实施办法

  学位供给17条,聚焦我市学前教育巩固“5080”成果、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比例,以及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等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市增加基础教育公办学位11.52万个(学前教育1.49万个、义务教育9.63万个、普通高中0.4万个),从按需科学规划、强化要素支撑、创新供给机制、提升办学质量、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

  4.汕尾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考核评价5条,重在压实市县主体责任,聚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具体细化为5个考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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