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民互动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省级政策
分享到:
媒体:广东提出新一轮就业创业意见
  • 2017-10-13 11:07
  • 来源: 南方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10月12日,广东省政府在官网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并提出我省新一轮就业创业意见,广东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广东2020年底前建成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

广东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改善创业创新环境、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强化特定群体就业帮扶、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稳住就业“基本盘”,推动全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其中,新政强化特定群体就业帮扶,2017—2020年支持各地建设就业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按其吸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资金从省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政府部门投资或扶持开发(购买)的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招用计划40%的比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招用信息应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

此外,新政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体系,推进业务受理向基层延伸。2018年底前,完成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工作,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清单和实施办法。2020年底前,建成省级公共就业创业大数据库,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交互验证,建成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以部省市共建模式打造“中国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成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

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所需经费按规定从省市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