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微信公众号
政务手机
移动门户
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7月29日11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地实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落实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果断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做好安置管理。要加强水库、水电站、山塘、水闸、堤围等水利工程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内涝点、山区工棚、山边工厂等危险区域的安全巡查,提前向可能成灾的区域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7月29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