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住房困难标准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计算;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四)各县(市、区)办理条件有所差异,详情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二、办理材料
材料1:城镇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表(必备),需要原件1份,材料形式为纸质版。
材料2:申请人及其他作为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必备),需要复印件1份,材料形式为电子版。备注信息为:正反两面复印。
材料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需要原件或复印件1份,材料形式为纸质版。
材料4:住房、存款和其他财产状况证明。需要原件或复印件1份,材料形式为纸质版。
材料5:异地务工人员须提交达到稳定就业规定年限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需要原件或复印件1份,材料形式为纸质版。
三、办理渠道
1.线下办理路径。
办理窗口:
(1)市区: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二楼一件事专窗
(2)海丰县: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件事专窗
(3)陆丰市:户籍或就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4)陆河县:陆河县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7号窗口
(5)华侨管理区:华侨管理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地址:
(1)市区: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汕尾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处汕尾市民服务广场二楼一件事专窗
(2)海丰县: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楼一件事专窗
(3)陆丰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4)陆河县:陆河县城东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
(5)华侨管理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第二社区文体综合广场办公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1)市区:0660-3828201
(2)海丰县:0660-6855269
(3)陆丰市:0660-8123323
(4)陆河县:0660-5665328
(5)华侨管理区:0660-8251589
2.线上办理路径。
(1)电脑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市站点),搜索 “一件事主题”事项,进入安居“申请公租房”办入口,按提示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提交办理。
(2)移动端:关注“汕尾住建”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内住房保障线上服务专区,完成注册登录后,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电子版材料,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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