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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2022-12-10 15:20:09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字体:    

汕府办函〔2022〕247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决定建立汕尾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审议我市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协调解决影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加强各部门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中的协同联动,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重点工作落地。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协调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授权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商各成员单位确定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召集人批准。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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