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1〕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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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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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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