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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探索“四种路径”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清零破十”
  • 2023-03-09 16:19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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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我市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种路径”,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清零破十”。截至2022年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零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村集体占比86.25%。一是探索发展特色种养型经济。以打造农业强镇为载体,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打造陆河青梅、海丰油占米、陆丰甘薯、晨洲蚝等一批拳头品牌,推动种养产业规模化经营、精深化加工、品牌化营销。推广“股票田”激活土地要素,提取土地流转收入不低于10%比例作为村集体经营管理收入。充分利用文旅、海域、林业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滩涂养殖、林业经济。成立村级供销社带动农户、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如陆丰高美村引入合作社规模化种植茶叶3000多亩,做优 “高美茶”品牌,实现茶叶年产值增长270万元。二是探索发展综合服务型经济。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实体、劳务公司,拓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劳务输出、道路养护等服务收入渠道。开展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孵化、人才培训、营销策划等活动,拓展农村电商新业态。建设乡村振兴交易服务平台,推动除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规定以外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环卫服务、水利设施管养等业务实现线上交易,鼓励投资400万元以下项目优先选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经济实体实施。三是探索发展优质物业型经济。利用村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留用地,兴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通过物业租赁经营增加村集体收入。盘活闲置村集体厂房、闲置农房、闲置校舍,通过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盘活。如海丰新埔村通过村企合作,流转本村闲置房屋、公共设施等给旅游度假酒店,每年新增集体收入30万元。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建设,打造商贸、文化、旅游等节点,引导村集体建设商铺、文创中心、游客中心等设施,增加村集体物业收入。四是探索发展稳健投资型经济。利用各级扶持资金、村集体经济盈余闲置资金以及村级自筹资金,通过合法、民主程序入股经营稳定的企业获得投资收益。探索村集体以集体资金参股汕尾产业基金共建基金的方式转为经营资本,开展股权投资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增加村集体分享资本运营收入。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农村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新能源经济。(信息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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