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溪普济桥(原称蛟溪桥)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博美镇蛟溪村蛟溪小学北方向约100米处。现东面桥头保存有清代普济桥碑记1通。《蛟溪普济桥碑记》由时任署陆丰县事、候补知州朱廷柱撰文,典史茅朝栋书写,详细记载了浙江山阴商人胡德槎两度捐资重修陆丰县蛟溪普济桥的善举。

蛟溪普济桥碑记
一、碑记原文
蛟溪之有桥,由来旧矣。考之邑乘,创建于宋,重修于明,迄今凡数百年焉。其后或以一人首倡义举,或借众力集腋成裘,其姓字固彰彰在人耳目。若以独力再肩巨任,如胡君德槎之乐善不倦者,则未之有焉。
德槎,越之山阴人。因经理鹾务,于甲子往来陆邑,于陆邑为客也。陆之桥,陆之令宜修之,陆之民亦宜修之,奈何使客耶?兹不独使客任其事,且一再劳之而不惮烦,此余与陆之民所尤歉然也。
余以甲戌季夏署篆斯邑,下车之始,即闻蛟溪普济桥被水沙冲坍者五洞,为太急者,久之未修。未几,有以胡君德槎捐资再造为余告者,余颇讶然。讶夫德槎之始修此桥也,经营相度,移建于旧桥数十步之下,虽修而仍创焉。岂意岁未周而即有崩坍之患,斯时前功尽弃,行路咨嗟,回忆长桥卧波,又不知成于何时矣。乃德槎竟能始终其事,不吝重资,庀材鸠工,载修载筑,越月而竣事。凡用松之椿、石之梁,较前皆倍深且厚,庶几哉斯桥之可以不朽也!
嗟乎!今人出纳之吝,虽室家畚梮之谋,亦不免于吝惜,而地方公举,则无怪乎其推诿不前也。而论寡较多、锱铢见色者,又比比皆是。欲求有慷慨好义、轻千金如一掷者,岂易得耶?今德槎籍不隶于斯土,恩不系于切身,能以独立再肩巨任,且无几微德色见于面,发于言,岂非乐善不倦出于天性者哉!斯亦可以风世而广俗矣。余故乐道之,而为斯邑之人劝也。若夫成梁利涉,责在有司之常职,余亦不能无愧焉。是为记。
嘉庆二十年(1815 年)岁次乙亥孟冬 吉日 署陆丰县事、候补知州 朱廷柱撰 陆丰县典史 茅朝栋书
二、碑记解读
(一)胡德槎重修普济桥的始末
碑记开篇,朱廷柱便发出诘问:“陆之桥,陆之令宜修之,陆之民亦宜修之,奈何使客耶?” 而这位 “客者”,正是因 “经理鹾务” 往来陆邑的胡德槎 —— 他既非地方官员,无守土之责;亦非土著乡绅,无宗族之系。在普济桥首次重修未满一年便遭水沙冲坍、“前功尽弃” 的困境中,胡德槎却毅然 “再肩巨任”。据碑载,他 “不吝重资,庀材鸠工,载修载筑,越月而竣事”,新修桥梁更是 “松之椿、石之梁,较前皆倍深且厚”,务求长久稳固。
(二)朱廷柱对胡德槎善举的盛赞
当时社会吝啬之风盛行,朱廷柱在碑中直言:“今人出纳之吝,虽室家畚梮之谋,亦不免于吝惜,而地方公举,则无怪乎其推诿不前也。即不获已,而论寡较多、锱铢见色者,又比比皆是。” 反观胡德槎,“籍不隶于斯土,恩不系于切身”,却能 “慷慨好义、轻千金如一掷”,且 “无几微德色见于面、发于言”。碑记着力彰显了胡德槎 “乐善不倦出于天性” 的特质,将其作为突破世俗吝啬的典范。
(三)碑文的社会批判和教化价值
朱廷柱在碑记中以 “余亦不能无愧焉” 自省,将胡德槎的民间善举与 “有司之常职” 对比,暗含对官府职能缺位的批评。而碑文 “可以风世而广俗” 的结语,更直接点出其教化功能 —— 以胡德槎的事迹为标杆,激励公众学习这位跨域商人的奉献精神,让义举成为社会风气。
一块清代的石碑,让胡德槎的公益善举穿越时空,至今仍“活”在蛟溪村的文化记忆里。这正是碑刻的独特力量:它以坚硬的质地,守护柔软的精神,赓续文明的薪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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