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超期报生入户
(一)审批条件
婴儿出生一年后,未能及时报生入户的,需要申请婴儿超期报生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