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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2018-05-14 10:20:31
  • 来源: null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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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酒类食品市场监管,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酒类整治部署及围绕我市创文、创卫“双创”工作认真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劣酒类产品、以次充好,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执法人员把此次专项与行政许可、日常巡查等紧密结合,通过签订酒类经营单位自查表和承诺书、发放检查监督意见书、宣贯《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开展整治,确保专项取得实效,宣传活动中,发放《食品安全法》有关宣传资料2400多份。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酒类消费安全意识和消费理念,营造全市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氛围。

       二、明确重点、稳步推进。为切实有效开展经营环节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了以大中型酒类专营店、经营单位为重点,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整治工作思路,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和强大的威慑力,为督促酒类单位建立长效自身管理机制产生了有效的推动力。结合我市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以查无证、抓打假、促规范为管理措施,保证酒类消费安全。重点对200多家名烟名名酒、酒类销售专柜及酒类批发企业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规范了我市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三、全面排查酒类销售环节风险隐患及时消隐患。

        通过对经营自泡酒、白酒(预包装白酒、散装白酒)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等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检查酒类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经营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的行为;购进酒类食品时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是否严格建立酒类食品销售台账,进口酒类有没有检疫合格相关证明文明及中文标签等行为。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将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阶段共出动执法人员1565人次、对酒类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抽检32批次、检查各类类酒销售者632家,其中:酒类批发22家、酒类零售610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2份,约谈酒类经营者22家,清理无证经营2户、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5宗,结案3扣留没有中文签标葡萄酒、啤酒、洋酒118瓶,涉及货值 2.6627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0.122万元、罚款金额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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