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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2023-03-07 16:24:1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字体: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派出机构:

  现将《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食品生产科联系。

  联系人:李敏华,联系电话:0660-3371758。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局、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粤市监食生〔2023〕59号),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及频次

  市、县(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按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设定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以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为主体,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以专项工作检查、有因核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为补充。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类别。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糕点、白酒、蛋白固体饮料、食醋、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花生油小作坊。

  强化飞行检查: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及自查报告中未认真查找并排查出风险隐患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出现食品添加剂“两超”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单位。

  (二)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依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重点加强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和说明书 、食品安全自查、信息记录和追溯、委托生产等方面监督检查。

  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境、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等方面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依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并重点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监督检查。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大中型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立调整、履职的全过程管理。督促小微型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实施记录、提升食品安全员执行力。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督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整改自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粤商通”APP 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督促小作坊的每日、每周强化全过程管理,持续保持生产加工过程合规。

  四、检查安排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抽检不合格及自查报告中未认真查找并排查出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视情况实施体系检查。

  (一)市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市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主要以问题为导向,采用双随机方式,对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且问题突出的生产加工单位、重点品种生产企业、风险较高的C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有因核查、飞行检查,并结合省局部署,组织对辖区内湿粉类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组织对肉制品、蜂蜜、糕点、水产制品等重点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同时,组织落实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企业全覆盖例行检查,对不合格企业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二)县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配合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将监督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布,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各县(市、区)局请于3月底前将公示的监督检查计划链接发送至市局食品生产科。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实现整改完成率 100%。同时引导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实施记录、提升食品安全员执行力。

  (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突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 1 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约谈,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年度抽检 2 次不合格的企业实施约谈。县局可视情况邀请市局专家指导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工作。

  (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检查人员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教学、视频教学等多种措施,持续开展食品检查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支持和督促检查人员积极参与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提升发现问题、识别风险的能力。

  (五)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数据归集分析工作,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报市局食品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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