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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食品安全温馨提示(保健食品篇)
  • 2019-01-28 16:32:00
  • 来源: null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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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来临,为提示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避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保障食用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和食用保健食品时应注意:

一、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对特定人群具有一定的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但不能代替药物,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保健食品一般都是较长期食用才能达到保健的目的,不可期望所谓“速效”“疗效”。

二、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建议消费者到商场、超市、药店和正规的网站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有效的销售凭据。不要参加任何以产品推销为目的的 “健康讲座”“免费体检”“专家义诊”“低价旅游”。切勿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避免一次性大量购买同一类产品,以购买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半年的食用量为宜。

三、选购时仔细查看保健食品标签。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者备案号),依据其标注的适用人群和保健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所有的保健食品必须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相关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可在国家和省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没有“蓝帽子”标识的食品产品宣称功效、疗效均为违法,不要相信。

四、科学食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可以长期食用,但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说明书上规定的适用人群和食用量食用,切忌盲目食用。营养素补充剂类的保健食品,还要注意不要与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以免补充过量。

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遇有虚假宣传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可拨打12345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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