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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九期)
  • 2023-10-18 10:54:3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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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2023年汕尾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3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319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主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如下,其余具体产品抽检结果见附件。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丰县城东家有美食店使用的牛蛙(购进日期:2023-05-22;抽样日期:2023-05-31),汕尾市城区兴业水产批发部销售的鲈鱼(购进日期:2023-08-03;抽样日期:2023-08-03)均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陆丰市潭西越灶百货店销售的橙子(购进日期:2023-05-22;抽样日期:2023-05-23)检出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陆丰市潭西义全水果批发部销售的芒果(购进日期:2023-05-20;抽样日期:2023-05-23),陆丰市东海聚益食品店销售的芒果(购进日期:2023-05-17;抽样日期:2023-05-17)均检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汕尾市城区余迎忠蔬菜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8-07;抽样日期:2023-08-07)检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陆河县螺河湾酒店使用的鸡蛋(购进日期:2023-08-28;抽样日期:2023-08-28)检出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海丰县城东斯如蔬菜档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9-19;抽样日期:2023-09-19)检出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共两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林晓鹏的蔬菜档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3-05-22;抽样日期:2023-05-22)检出倍硫磷和毒死蜱共两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八)陆丰市潭西家家欣精品超市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3-05-22;抽样日期:2023-05-22)检出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和氧乐果共四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九)陆丰市碣石郑少亮蔬菜店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3-05-16;抽样日期:2023-05-16)检出倍硫磷和噻虫胺共两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陆丰市潭西敬丰咸杂店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3-05-19;抽样日期:2023-05-22),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海丰县广鑫杂货店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3-04-27;抽样日期:2023-05-19),茂佳市场杨东晴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3-07-25;抽样日期:2023-07-26),新兴市场曾少玲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2023-08-30;抽样日期:2023-09-12),汕尾市城区新益百货店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2023-09-09;抽样日期:2023-09-12),汕尾市城区正行副粮食商行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3-05-25;抽样日期:2023-05-30),陆丰市潭西家家欣精品超市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3-05-20;抽样日期:2023-05-22),陆丰市甲子新生福百货商场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3-05-18;抽样日期:2023-05-18)均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汕尾市城区海纳百味餐厅使用的带子(购进日期:2023-05-25;抽样日期:2023-05-30),汕尾市城区粤丰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07-26;抽样日期:2023-07-27)均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问题

  (一)汕尾市城区信赢粮油店销售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3-07-26;抽样日期:2023-07-28)检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1.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3年第九期).xls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23年第九期).xls

  3.不合格项目说明.doc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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