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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食品药监局三项措施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
  • 2015-05-08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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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陆丰食品药监局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动该项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结合陆丰实际,制定了《陆丰市2015年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目标》明确了局与各派驻基层所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联合陆丰市卫计局转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的通知》文件55份,提高各食品药品监督所与医疗机构对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三是以“勤跑、勤促、勤沟通”的工作模式,深入医疗机构,局领导与医疗机构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存在难题及难处,进行探讨并落实医疗机构专人上报,确保全年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上报工作保质、保量、不中断。(陆丰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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