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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
  • 2019-04-03 14:57:15
  • 来源: null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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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国家、省药品监管局的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6个月,将严厉查处、曝光一些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遏制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意识和药学服务水平。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四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问题,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于今年4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责令所有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立即改正并主动申请注销注册证;二是结合规范药品购销渠道、票据管理、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日常检查内容,于今年5月1日起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将“执业药师报考单位——医疗机构或科研等单位、2014年3月起新开办、频繁变更执业药师以及撤证后重新申报药品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四是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撤销其GSP认证证书,上报撤销有“挂证”行为执业药师的注册证,发现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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