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4日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汕尾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全力打造“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的关键一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赋予汕尾的全新发展定位,聚焦市委“1+2+9”工作安排,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严格执行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年度预算,扎实推进财源建设,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科学管理,推动财政运行在紧平衡状态下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1)。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4亿元,为汇总调整预算的101.3%,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1.7%、可比增长4.2%。其中:税收收入44亿元,可比增长4.7%;非税收入46.4亿元,增长3.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总收入396亿元。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9亿元,完成汇总调整预算的106.9%,增长5.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等转移性支出后,总支出381.1亿元。总收支相抵,剩余14.9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以下同类情况简称结转),具体情况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图一:2025年汕尾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

图二: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2)。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可比下降10.5%,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大额非税收入抬高基数。其中:税收收入13.6亿元,可比增长12.8%;非税收入13.1亿元,下降26.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总收入132.9亿元。
图三: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下降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导致调入资金减少,但是通过盘活存量资金、争取补充财力性债券资金等,保障了重点支出需求。加上上解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等转移性支出后,总支出128亿元。结转4.9亿元。
图四: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3)。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4亿元,为汇总调整预算的92.8%,增长13.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7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总收入181.4亿元。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4亿元,完成汇总调整预算的95.1%,增长22.7%。加上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后,总支出158.4亿元。结转23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4)。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增长62.4%。加上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总收入90.7亿元。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4%,增长129.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总支出74.3亿元。结转16.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5)。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亿元,为汇总调整预算的108.9%,增长35.2%。加上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等,总收入3.1亿元。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亿元,完成汇总调整预算的97.7%,增长38.22%。加上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总支出3亿元。结转0.1亿元。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6)。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3%,下降19.5%。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总收入0.77亿元。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72.9%。加上调出资金等,总支出0.74亿元。结转0.0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7)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3.4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由省统一核算,下同),为调整预算的101.2%,增长2%。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增长5.2%。收支相抵,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5.7亿元,累计滚存结余76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确保了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详见附件8)
1.限额余额情况
2025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3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1.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84.3亿元。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832.1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0.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81.9亿元。
2025年市本级(含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2.4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342.9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0.9亿元。
2.债券转贷情况
2025年省级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133亿元,其中市本级73.6亿元。一是新增债券,2025年全市新增债券资金120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0亿元、专项债券110亿元),其中市本级65.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3.9亿元、专项债券61.3亿元)。二是再融资债券,2025年全市再融资债券资金13亿元,其中市本级8.4亿元。
3.还本付息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2025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3.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7.7亿元、专项债券本金6.2亿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1.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4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7.8亿元。
2025年市本级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5.8亿元,专项债券本金3.1亿元;市本级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8.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2.3亿元、专项债券利息6.1亿元。
(六)2025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1.坚持加强统筹,全力做大可用财力。完善财源建设工作机制,组建“四税收入”、盘活国有资源资产2个工作专班,扎实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多渠道拓宽财力来源。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4亿元,首次迈上90亿元台阶,可比增长4.2%。一是依法依规做好税收征管。在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大力抓好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分行业开展纳税辅导,推进部门协同共治,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2025年,全市税收收入44亿元,可比增长4.7%,其中:“四税收入”28.1亿元,增长0.3%,扣除免抵调库因素后,增长5.8%。二是持续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制定印发《汕尾市市级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办法》,指导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大力盘活利用国有资源资产,扎实推进市级公物仓建设运营,成功实现经营性债券项目资产、国有林场资源、公共机构屋顶资源、智慧停车场、公共充电桩、烟花爆竹仓库、国有农贸市场等一批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变现,全市非税收入46.4亿元,增长3.7%。深化财政金融国企良性互动,推动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一家AA级信用评级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其中汕尾投控获得双“AA+”主体信用评级。三是积极对接争取上级政策。梳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目录清单,紧盯政策要求和投向重点,谋深谋实具体项目,用足用好革命老区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2025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7.1亿元,其中革命老区政策相关转移支付资金73.9亿元。四是全力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把握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机遇,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审核筛选,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组织做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申报,2025年,全市共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25亿元(不含用于还本的再融资债券),其中:新增债券120亿元、再融资债券5亿元,额度创历年新高,有力保障一批产业发展和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促增长、防风险的积极作用。
2.坚持节用裕民,认真践行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应对财政紧平衡态势,坚持“有保有压有调”,以党政机关的“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的“好日子”,集中财力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加快构建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实施月度急需支出审核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支出保障次序,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必要、非急需项目支出。2025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进一步下降,腾出更多财政资金用于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处。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摆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足额编列“三保”预算,加强“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库款,确保全市“三保”平稳运行,2025年没有县(市、区)被上级通报预警。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审核。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关口,2025年市级共完成各类评审业务309宗,审核金额163.3亿元,核减金额19.4亿元,平均核减率11.9%,推动政府投资项目优质优价。四是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财政民生类支出226.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1%,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市投入就业补助资金0.8亿元,落实助企纾困、惠企利民等稳就业政策,支持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支持教育事业提质增效,全市教育支出62亿元、实现“只增不减”,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免费学前教育等各项政策,保障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深汕中心学校于2025年秋季顺利开学,推动汕尾技师学院(二期)、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扩大职业教育资源供给。支持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6.3亿元,发放育儿补贴1.25亿元、惠及3.9万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财政投入政策,支持推进深汕中医医院一期建设工程、深汕中心医院(二期)等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助推“一中一西”区域医疗高地“双擎”发力。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底线民生保障提标扩面,全市共发放各类底线民生救助补助资金10.3亿元,惠及各类困难群体13.6万人,提高城乡低保、孤儿供养、困难残疾人补贴等底线民生保障标准,支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和办好幸福长者食堂,织密底线民生保障网。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全市统筹上级专项资金、本级预算资金、专项债等各类资金2.9亿元,支持做好十五运会赛事保障,加快推动市文化中心建设,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馆免费开放、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等各类财政保障政策,支持文旅宣传推介和旅游品牌打造,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3.坚持保障重点,全力服务发展大局。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和项目建设,助推重大战略落地落实。一是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产业发展,统筹资金59.3亿元支持招商引资、“四上企业”培育和企业技术改造,全力保障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深汕合作拓展区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支持巩固提升支柱产业、加速发展新兴产业、提质升级传统产业。全市科技支出2.6亿元,增长8.6%,支持深圳、广州两大创新岛建设运营,引入广工大创新研究院、省科学院汕尾产研院、中大海洋科学院三大高端创新平台,支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二是服务保障“两重”“两新”政策落实。全市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4亿元,其中,用于“两重”建设1.5亿元,重点支持平战结合领域城市地下管网改造项目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安全韧性;用于“两新”支持政策3.9亿元,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有效拉动投资、提振消费。三是支持推进“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健全“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财政保障机制,投入各类资金12.9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壮大县域经济、典型镇村培育、城乡风貌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助力我市连续两年获评省“百千万工程”考核优秀等次,成功打造“全域镇村典型示范”。四是支持深入推进“绿美汕尾”建设。全市筹集资金4.2亿元支持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县镇村绿化等十一项攻坚行动,优化完善绿美地图、美丽公路景观。五是支持“平安汕尾”建设。全市统筹资金2.5亿元支持推进平安汕尾建设,持续完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保障“民情地图”场景建设、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禁毒等各项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
4.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激发内生动力。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积极探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资金使用质效的实践路径,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决打破“基数+增长”的传统预算编制模式,坚持“以零为基、以事定钱”,首次统一拉平市级预算单位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压减低效项目、合并同类项目、保障重点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二是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对标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衔接落实“四税收入”划分,完善矿业权、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机制,最大限度推动财力下沉,支持壮大县域财政收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2025年全市获得省级财政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0.15亿元。三是积极推动“补改投”改革。创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2025年投入资金4.95亿元以“补改投”方式支持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转移等项目。四是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全面推行“云见面”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率达100%,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创新推进异地评标,合作地市扩大至20个,解锁“跨省联评”“三地同评”等多种应用场景,全年完成异地评标项目50宗,涉及采购金额5.9亿元,评审过程更加透明规范。五是强化政银担协同破解融资难题。聚焦县域特色产业,持续完善信保基金融资担保体系,先后开发“农业龙头担”“五金担”“甘薯担”等特色担保产品,累计为市场主体提供担保增信总额48.6亿元,有效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六是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编制年度预算和申报项目的前置条件,加强项目入库绩效目标审核,深入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选取汕尾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开展省市联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同时,加强财政普法、信息公开、会计管理及农村财务等基础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整体效能。
5.坚持规范管理,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增强底线思维,聚焦关键领域,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加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严格按偿债计划将还本付息纳入预算安排,2025年全市各级政府均及时足额完成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合计偿还本息35.7亿元,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发生风险。制定全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总体方案和6个分领域具体化债方案,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二是强化财经纪律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检查、市直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市直党政机关“违规吃喝”问题财务专项整治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等工作,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三是扎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依托数字财政系统上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系统,运用区块链和数字人民币等前沿数字化技术,打通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2025年全市共上线政府投资项目38个,有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七)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代表建议有关情况
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2025年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包括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着力增强重点领域投入保障;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效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等内容。对此,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比如,在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方面,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加大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力度,积极挖掘财政收入增长点,提升我市财政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用于促发展、保民生。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调整优化存量结构,集中财力保障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2+9”工作安排,支持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平安汕尾”建设等重点工作。此外,在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和审查审计意见,取得良好成效。2025年市财政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共23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22件,主要涉及“百千万工程”、医疗卫生、教育、民营经济、海洋经济、城市管理等方面。市财政局通过函询、座谈、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市县各相关单位等意见,着力解决代表们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着力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为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一是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十四五”期间,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迈上50、60、70亿元台阶,2025年首次突破90亿元,年均可比增长9.5%,增幅位居全省前列。二是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四五”期间,全市财政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集中财力保障“百千万工程”、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海洋强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五年合计1424.3亿元,“三本预算”支出合计2065.7亿元,为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财力支撑。三是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十四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累计达110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七成以上,全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需求,持续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推动深汕中心医院、深汕中医院、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等一批具有带动性、引领性、示范性的民生工程落地见效。四是财政数智化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十四五”期间,上线“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阳光评审、财政电子票据、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监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营,逐步构建起数据驱动、智能协同的智慧财政新格局。五是财政管理改革纵深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市财政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深化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措施,推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救援等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盘子总量小、增长后劲不足,财源建设亟需加强;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凸显,部分基层财政运行较为困难,“三保”压力仍然较大,统筹调度、开源节流、跨年度平衡等科学理财能力仍需提升;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编制情况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科学编制2026年预算,保障“十五五”良好开局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将切实扛起责任担当,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财力保障,全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一)2026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看,随着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发力,我市经济运行中积极因素增多、市场主体活跃度增强、社会预期不断改善,预计2026年经济有望保持向上向好态势。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效应逐步释放,税收收入将平稳增长;非税收入受近年来大力盘活政府性资源资产形成较高基数的影响,增收难度加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受需求不足、房地产市场仍未明显改善等影响,预计仍将处于筑底恢复阶段。总体判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将保持中低速增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力增量十分有限。从财政支出看,“十五五”规划重点项目和“百千万工程”、市委“1233”规划部署、“四大会战”等重点任务持续实施,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均需加强保障;与此同时,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带动刚性支出增长,加上政府债务逐步进入偿债期,规范存量PPP项目新机制以及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刚性支出任务等,将进一步加大支出压力。综合判断,2026年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需要进一步强化增收节支各项措施,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二)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书记黄坤明到汕尾调研时的指示要求,聚焦打造“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锚定“再造一个新汕尾”总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为总牵引,认真落实市委“1233”规划部署,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奋力打响打好“四大会战”,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着力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抓好财源建设和收入组织,落实落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兜牢底线、防范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全力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为汕尾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作出财政贡献。
(三)2026年全市预算草案(代编)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代编)情况
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94.9亿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47.5亿元,增长8%,税收占比50.1%;非税收入47.4亿元,增长2.2%。加上税收返还5.3亿元、转移支付收入14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6亿元、调入资金60.4亿元、上年结转14.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等转移性收入后,总收入332.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9亿元,增长1%。加上转移性支出后,总支出332.1亿元。收支平衡。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代编)情况
202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77.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1.1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总收入16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15.1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后,总支出167亿元。收支平衡。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5.4亿元,加上转移支付收入后,总收入5.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后,总支出5.5亿元。收支平衡。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75.9亿元,增长3.4%。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71.1亿元,增长5%。收支相抵,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4.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80.8亿元。
(四)2026年市级预算草案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28亿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14亿元,增长2.9%;非税收入14亿元,增长6.9%,非税占比50%。加上税收返还1.6亿元、转移支付收入7.1亿元、县区上解收入2.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2亿元、调入资金28.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3.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7亿元,其他调入3.8亿元),总收入76.3亿元。
——支出预算编制情况。202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5亿元、预备费0.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7亿元后,总支出76.3亿元。收支平衡。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亿元。一是人员支出24.7亿元,比上年增支0.2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16.9亿元、离退休费及抚恤金支出2.3亿元、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5.5亿元。二是日常公用支出1.8亿元,比上年减少0.6亿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及工会费支出0.4亿元、部门(单位)运转经费支出1.4亿元。三是专项支出31.2亿元,比上年减少6.4亿元。其中:部门项目资金5.6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主要是将公用支出及公共项目平移至部门项目;政府公共项目资金16.4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上年结转相应安排的支出4.9亿元,比上年减少10.1亿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相应安排的支出4.3亿元,比上年减少2.9亿元。
(2)转移性支出13.4亿元。一是上解省固定支出6.9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亿元,主要是增加“四税”改革后上解基数。二是补助下级支出6.5亿元,比上年减少1亿元。其中,固定性财力补助0.2亿元、下划事权配套经费(市城区)0.3亿元、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含配套资金)6.1亿元。
(3)债务还本支出4.7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
(4)市级预备费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3%,符合预算法规定。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42.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9.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7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3亿元等。加上转移支付收入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4.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6.4亿元后,总收入93.7亿元。
——支出预算编制情况。202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6.5亿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0.7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5亿元、债务付息支出6.7亿元等。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对县(市、区)转移支付0.5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23.6亿元后,总支出93.7亿元。收支平衡。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2.33亿元,增长0.9%。其中,利润收入0.1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6亿元,产权转让收入1.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03亿元,总收入2.3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5亿元,加上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0.71亿元后,总支出2.36元。收支平衡。
(五)2026年市级预算编制的主要特点
2026年预算编制紧紧围绕我市“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的发展定位,把握全市“十五五”发展的“1233”规划部署,充分发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将过紧日子作为当家理财的重要方针,总体体现了5个导向:
一是强化预算法定观念,充分体现规则先行导向。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从预算编制源头强化刚性约束。构建基本支出标准定额体系,按定员定额标准编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总体上相比2025年压减10%。完善预算项目变动审批程序,对新增预算项目、调增预算额度项目,严格落实报批制度,加大到期政策项目清理力度,大力压减非刚性项目预算额度,合计收回和压减预算金额0.8亿元,真正做到“应保尽保、能省尽省”。
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充分体现激励约束导向。把握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机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科学合理测算财政收支规模,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衔接,“三本预算”总收支保持增长。强化激励约束导向,将资金资源向能打粮食、作贡献的单位和领域倾斜,安排适当激励奖励资金,支持市直部门开拓财源渠道;落实土地出让收入预分成制度,支持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加强财政国企金融联动,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激发调动各部门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三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充分体现过紧日子导向。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落细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在统一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对各部门项目经费提出了分类编制的规则和审核要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实施总量控制,大力核减节庆展会论坛、委托业务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支出整合清理力度,优化资金投向,做到有保有压有调。2026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共压减0.8亿元,压减率达7.2%。推进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深度融合,落实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项目,不予纳入预算安排,不符合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项目予以退出或调整,推动一批常规性经费类项目逐步退出,提炼整合项目。通过事前绩效评估,2026年度市级预算削减或取消的项目预算额度达1.3亿元,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推财政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四是聚焦重大战略保障,充分体现服务中心导向。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全力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落地实施。聚焦“四大会战”,锚定“百千万工程”五年显著变化目标,安排驻镇帮镇扶村及农村人居环境管护资金0.92亿元、重点领域资本金0.38亿元、产业基金出资款0.8亿元等,全力支持产业振兴深化和城乡融合提速。安排地方教育支出6亿元,全力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支持高中学校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安排地方科技支出1.6亿元,全力支持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建设,保障深圳、广州2个创新岛运营,推动广东工业大学、省科学院、中山大学创新院3大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安排地方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亿元,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支持开展文旅促消费活动,提升汕尾知名度。
五是立足长远前瞻谋划,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导向。强化战略规划与预算安排的协同,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足额编列市级“三保”支出。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足额安排偿债本息,严守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将债务风险有效地控制在财力承受范围之内。
(六)2026年市级预算经人大会议批准前已安排资金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经批准前,提前安排必须支付的人员和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3亿元、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亿元、债务付息0.9亿元、项目支出等4.9亿元,合计9.8亿元。
三、完成2026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策协同,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上实现新突破。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民生等政策同向发力,推动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发挥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联动乘数效应,用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政策红利,探索对重点领域的个人消费贷款和相关行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密切结合。主动衔接“十五五”规划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作用,深化“债贷联动”机制,精准谋划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以政府投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全力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二)强化开源增收,在壮大政府可用财力上实现新突破。深耕实体经济,把握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机遇,激发调动各方面抓经济、谋产业、拓财源的积极性,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优化布局,培育优质增量税源。拓展财源建设思路和途径,围绕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盘活,加强财政金融国资联动,构建财政引导、国企搭台、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性资源(资产)的统筹管理和市场化运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推动“资产存量”转化为“发展增量”,切实做大财力蛋糕。
(三)强化重点保障,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重大战略、重大项目财力保障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推动财政政策制订、财政资金安排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下大力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推动实现“应省尽省”。聚焦“四大会战”,持续加大现代化产业体系、“百千万工程”、城市品牌、海洋经济、民生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等关键领域的投入力度,把宝贵的财政资金花在政策效果更好、牵引带动作用更大、人民群众更加需要的地方。
(四)强化改革赋能,在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合理倾斜安排财政资金投向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的公共领域,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变直接投入为激励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补改投”、政府投资基金等市场化、经营性融资等方式,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深度融合绩效管理理念,全面清理政策项目,存量资金和增量财力全部体现绩效和突出重点,做到“应保尽保、有保有压、能减则减”。深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强化激励约束导向,“谁有贡献支持谁、谁贡献更大就支持更多”,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内生动力。
(五)强化风险防控,在推动可持续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完善“三保”保障机制,始终把“三保”摆在财政支出最优先位置,全面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持续完善“三保”执行监测、风险研判和兜底保障机制,加强库款统筹调度,确保全市“三保”总体平稳。加强政府债务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把新增债券入库关口,用足用好“自审自发”“扩围提限”政策利好,加强债券项目投后管理,提升资产形成率,努力挖掘项目收益归集和资产盘活潜力,落实项目单位偿债主体责任,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出现风险。规范存量PPP项目建设运营,加强资产盘活整合,推动项目降本增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深化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提高预算约束力和财税法规制度执行力。
各位代表,2026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守正创新、苦干实干,扎实做好“十五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动汕尾“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汕尾市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汕尾市市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3.汕尾市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4.汕尾市市级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5.汕尾市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6.汕尾市市级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7.汕尾市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8.汕尾市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
附件下载:附件1-8.pdf
名词解释
1.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改革的核心目的是:下沉财力,赋予市县更大的财力自主权、统筹权,对“多打粮”的地方给予更大、更直接的激励,发挥各级政府当家理财主观能动性,增强市县发展内生动力。主要措施是:调整省与市县共享收入分成体制,实施大力度的超收激励政策,同时,对国家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调整增加的地方收入,原则上向市县倾斜分配。
2.四税收入:主要指税收收入中的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3.零基预算:是指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以往预算安排基数,而是结合实际需求和财力状况,对各项支出逐项审核后,按照轻重缓急安排支出的预算编制方法。从国内外实践看,零基预算更多体现为运用其理念完善预算管理,并不是全部从零开始编制预算。
4.“补改投”改革: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部分财政资金试行“补改投”改革工作方案》(粤办函〔2023〕274号),为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选取部分省财政安排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且能够形成经营性资产的无偿补助资金(如: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金,以及具备产业化和成果转化基础的科技创新研发类资金等),探索改为股权投入,推动积累公共资产,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6.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其中:一般债券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专项债券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如专项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项目专项收入难以偿还本息的,允许地方依法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偿还。
7.再融资债券: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按照财政部规定采取借新还旧的办法,发行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及存量债务的债券。
8.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在2024年及以后年度发行,专项用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的特别国债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不计入财政赤字。超长期特别国债纳入国债限额管理,计入中央政府债务余额,利息由中央财政承担,本金根据项目性质确定偿还责任。
9.“两重”: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10.“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11.“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12.“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
13.预备费:根据《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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