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政府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2015年度预算报告及表格
分享到:
汕尾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5年2月1日在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 2015-02-03 00: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字体:    

 

汕尾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汕尾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一、2014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省财政厅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合理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资金管理,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21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75%,比上年增收10588万元,增长2.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511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7%,同比增长12.15%;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1798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8.24%,同比下降30.29%;非税收入完成2611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25%,同比增长46.7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482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5.5%,比上年增支195133万元,增长18.5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支出后,全市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件1)。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不包括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和华侨管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26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9.92%,比上年下降18.89%。其中: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217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21%,比上年增长1.05%;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220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9.53%,比上年下降64.56%;非税收入完成465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1.66%,比上年增长68.48%。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405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0.13%,比上年增支47280万元,增长28.35%。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和预算结转、结余,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和补助县(市、区)支出后,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162万元,同比增长62.23%;支出156557万元,同比增长18.53%。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4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1.5%;支出464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35%。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数291,26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16,314万元、失业保险4,963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4,458万元、工伤保险2,353万元、生育保险1,33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01,75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0,08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比上年增加53,660万元,增长23%。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数262,11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4,267万元、失业保险1,344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4,365万元、工伤保险1,042万元、生育保险33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95,41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5,3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比上年增加51,302万元,增长24%。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正常,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当期结余29,146万元,滚存结余238,000万元。

  (五)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迎难而上,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提高保障水平和管理能力。

  1、着力抓好收入征管,夯实财政增收基础。2014年财税收入受土地相关税收大幅下降、增值税抵扣、政策性减收及多缴退库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增长乏力。但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经过努力,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所增长。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针对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扭转收入下降的局面。二是配合税务部门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征收管理,加强对汕尾电厂、陆丰核电、海丰华润电厂、宝丽华电厂及金町湾保利地产等大型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力促税收及时入库。全面加大对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专项清理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共清理入库收入1.6亿元。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重点做好土地等政府性资源的文章,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征收管理,弥补政府资金缺口,增加政府可调控财力。

  2、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市各项民生资金投入93.3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78%,较上年增长22.48%,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4个百分点。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支持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

  (1)加大三农投入。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69788万元,同比增长27.41%,基本保证了重点农业项目的资金需求。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8176万元进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二是认真落实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全市共拨付农资综合直补资金7400万元,拨付种粮直补资金626万元,两项补贴惠及19.32万农户和99.56万农民;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等直补政策,投入补贴资金3328万元,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三是认真落实贫困村两委干部补贴。全市共拨付贫困村两委干部补贴8619万元,保证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四是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全市共争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及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11个,资金5850万元。五是贯彻执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村级公益设施建设。全市共上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60个,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2963万元。

  (2)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全市教育支出307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近三成,比上年增长10.7%。安排全市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44677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189万元,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补助2910万元,安排教育创强补助资金8000万元,安排教育多媒体电教平台建设补助资金10000万元,安排山区、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补助资金12000万元,进一步改善全市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3)加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304万元,比增21.75%。全市筹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00866万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全市2726119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42800人享受住院补偿,累计住院补偿86884万元。投入4812万元,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9516万元,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落实到位。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投入300万元对海丰县澎湃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予以补偿。投入1638万元用于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待遇。安排资金18032万元,落实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的生活困难补助。

  (4)加大社会保障体系投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957万元,比增18.32%。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27203万元,为289163人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25350万元。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5883万元,全市45941户103020名低保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投入五保供养资金6676万元,11818名五保供养对象实现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努力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投入资金10764万元,确保全市19025名优抚对象按标准享受优抚待遇。落实各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投入就业资金2137万元,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38902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834人,39064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等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残疾人扶助政策,拨付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200万元。安排资金2611万元对3399名孤儿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5)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全市财政共安排95110万元落实和配合实施省十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6%;安排172029万元用于市十件惠民实事,完成年初预算的83.7%。

  3、着力支持“三大抓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加快振兴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局积极筹集资金18亿元,支持新区、产业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汕尾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努力打造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一是加快新区建设。坚持产城融合,统筹加快起步区建设,安排规划编制资金320万元用于汕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其他三大专项规划编制;安排征地补偿及安置资金6.52亿元用于红草工业园区、金町湾滨海旅游起步区及火车站片区征地拆迁和土地储备;投入长沙湾互通改造资金700万元;筹集资金1.19亿元用于市区至火车站公路改造、火车站广场西路、火车站片区土石方平整、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前期费用等项目。二是加快市投融资平台建设。投入2000万元作为红草园区(高新区开发公司)注册资金;拨给市国资委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建立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筹资2.31亿元给红草高新区开发公司用于竞拍土地作为公司资本注入,投入7.22亿元用于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竞拍土地作为公司资本注入。现市直投融资平台已顺利按省股权基金的基本要求进行对接,并率先在全省获批振兴发展股权基金,9.3亿元签约到位;省建行批准新区基金融资60亿元,新增先行贷款5.8亿元。

  4、着力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公务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下降17.5%。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和会议差旅标准。制定了《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汕尾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控制超标准、超规模的行为。二是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全面清理工作。全力以赴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继续整改的通知》。全市应整改的办公用房面积合计9411平方米,已整改面积5208平方米。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一般性支出超预算的申请、审批程序,从严把关,有效控制超预算开支的现象。

  5、着力推进财政改革,增强体制机制活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推进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在重点领域取得新的突破。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公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及时公开政府总预算、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协调、指导各预算单位公开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数据,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二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一般债务、担保债务)、担保责任及救助责任三类债务,锁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并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完善国库集中管理。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优化财务核算信息监管系统,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新旧科目转换衔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四是逐步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目前已有市区辅警、环卫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城市管理协管员四个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五是进一步配合推进营改增扩围。2014年邮政业、铁路运输业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截至12月31日,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户数共752户,申报缴纳改征增值税税款6354万元,增收4145万元。

  6、着力加强财政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财政监管,将监督工作贯穿到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考评等各个环节,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一是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在财政资金的分配、调度、存储、支付等环节,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完善操作细则,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健全覆盖国库管理各环节的风险控制机制。二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加大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明确结余结转资金的使用时限,对于到期未使用的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回收统筹使用。三是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票据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脱钩”的规定,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行为。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出台了《汕尾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汕尾市级政府采购较大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规定(暂行)》,强化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约束,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14年全市政府采购466宗,预算资金6046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8653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811万元,节约率为3.09%。五是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制定了《汕尾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试行),进一步优化评审流程,强化评审风险防控,提升评审质量。2014年全市财政部门审核工程预结算1337宗,送审造价285401万元,核定造价253943万元,净核减造价31458万元,核减率11.02%。六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分析衡量财政资金所产生的效益,不断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七是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整治“小金库”和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等行动。以财政监管平台、专项检查为抓手,着力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突出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重点专项资金实施全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核算规范和专款专用。2014年,全市会计信息检查共查出违规单位8个,违规金额675万元。

  2014年是建市以来财政收支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质量下滑、税收减收严重、非税比重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能完成年初预期目标;二是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压力大,资金调度十分困难;三是民生领域和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四是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编制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稳增长、促发展、保重点、补短板、激活力、增实效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改善民生,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编制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总体思路是: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政策性,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服务于政府职能转变。二是增强预算编制的约束性,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三是增强预算体系的完整性,建立全口径预算编报体系,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四是增强预算的细化性,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

  (二)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53150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492133万元增长8%,加上转移性收入440716万元,收入总计972220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972220万元,比2014年代编预算数增长36.7%。(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详见附件1)。

  (三)2015年市级预算草案

  1、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2015年市级收入预算安排。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264万元,比上年下降18.89%;2015年拟安排99742万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加9478万元,增长10.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742万元,加上税收返还6867万元,省转移支付补助13937万元,固定补助261万元,县区上解收入788万元,列入2015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631万元,调入资金29700万元;减专项上解省支出464万元,减援疆援藏专项上解省支出245万元,减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上解支出2000万元,减补助支出1031万元(其中城区体制补助531万元、红海湾财政困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00万元),预计市级可支配财力1591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2576万元增加16610万元, 增长11.65%(详见附件2、6,下同)。

  (2)2015年市级支出预算安排。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59186万元,比上年增长11.65%。主要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3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576.9万元增长11.56%。拟安排人员支出844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2.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126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重大项目前期费用1500万元,详见附件6,下同);

  ——公共安全支出2262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133.4万元增长40.21%。拟安排:人员支出1028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2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1697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安交警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相应安排支出7000万元);

  ——教育支出1461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921.6万元增长5.00%。拟安排:人员支出81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9.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6048万元(教师周转房配套资金1000万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列支)

  ——科学技术支出201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32.5万元增长23.38%。拟安排:人员支出28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691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建设经费60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7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56.5万元增长53.54%。拟安排:人员支出110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2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487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相应安排市日报社支出550万元和市广播电视台支出700万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100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68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2300.2万元增长10.68%。拟安排:离退休经费9500万元,抚恤金及救济费350万元,人员支出149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4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312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经费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507万元,省提前下达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基金收支缺口补助资金64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3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878万元增长1.2%。拟安排:人员支出156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2万元,医疗费支出220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903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89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56.3万元增长2.26%。拟安排:人员支出35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48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31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174.7万元下降25.43%。拟安排:人员支出1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390万元(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城市道路维护费及环卫购买服务经费、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2200万元调剂在政府性基金列支,新增市园林局和城管局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相应安排支出270万元,城管局增人增资400万元);

  ——农林水支出898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607.8万元增长18.07%。拟安排:人员支出166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708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市区景观林改造工程建设资金10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4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75.9万元增长30.22%。拟安排:人员支出5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727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市交通执法局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相应安排支出40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95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50.8万元增长12.08%。拟安排:人员支出40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50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建设经费100万元);

  ——商业服务业支出71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08.7万元增长0.3%。拟安排:人员支出33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21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67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57.2万元增长3.45%。拟安排:人员支出42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9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1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000万元增长4.65%。拟安排:住房公积金支出37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37万元和公共租赁住房奖补资金249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6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63.7万元增长0.29%。拟安排:人员支出14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807万元;

  ——其他支出327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781.8万元增长6.28%。拟安排:预列车改补贴1000万元,正常增人增资100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0714万元(主要项目是:偿债准备金10515万元,交通“六费”返还性支出6524万元,税务部门征收经费和奖金4500万元,预备费3810万元,捐赠及其他一次性收入返还支出3000万元,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军分区武装工作及其他建设经费565万元,价格调节基金补贴支出500万元,解决历年拖欠工程款300万元)。

  2、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2015年市级国有土地出让计划(火车站片区中央商务区80万平方米),结合其他基金2014年收入情况,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78213万元(已剔除城区土地出让金分成和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比上年预算数37903万元增收40310万元(详见附件3,下同)。主要收入项目为: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入)101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电费带征)1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3179万元,比上年增加35475万元;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按土地出让收益的3%计提)1715万元,比上年增加1653万元;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按土地出让收入纯收益20%计提)848万元,比上年增加437万元;

  (7)彩票公益金收入(省下拨)4575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约按销售额12.25%返拨3505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约按销售额10%返拨1070万元)与上年持平。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按基建投资总额4%征收)46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0万元;

  (9)港口建设费收入120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

  (10)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455万元(主要是省返拨给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收入),比上年增加55万元。

  2015年收入安排数78213万元,加上2014年年终结余预计5117万元,收入总计83330万元。

  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812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9318万元增支31944万元(主要是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和调出资金)。主要支出项目为:

  (1)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01万元,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等经费支出。比上年减支1291万元,原因是教师公租房建设配套资金调整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中安排;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644万元,比上年增支9131万元。其中: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7525万元;②土地开发支出4600万元;③耕地占用税4000万元;④农业土地整理支出913万元;⑤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1715万元;⑥其他支出1911万元;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路灯费用和路灯改造维修等支出。比上年减支656万元,原因是减少历年结余安排支出;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比上年减支2238万元,原因是减少历年结余安排支出;

  (5)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3360万元,主要用于上缴中央、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比上年减支967万元,主要是因新增建设用地减少相应减少上缴省支出;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900万元,比上年增支44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编制等经费支出1600万元,城市道路维护费(含市区环卫购买服务经费、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2200万元,东西两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1200万元,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消防特勤中队建设经费300万元,消防救援车购置经费100万元;

  (7)港口建设费支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港口清淤、航道疏浚、港口管理等支出;

  (8)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发展散装水泥科研、宣传、管理业务等支出;

  (9)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262万元,比上年增支96万元。主要是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人员经费、劳务派遣经费339万元,公务费、日常管理费用271万元,宣传促销176万元,社会福利机构修缮90万元,彩票销售管理386万元;

  (1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732万元,比上年增支2157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482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50万元;

  (11)补助下级支出3123万元,比上年减支3297万元,主要是减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上年结余补助下级支出;

  (12)上解上级支出254万元,主要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上缴省计提部分;

  (13)调出资金新增28000万元,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调出资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用于相对应的项目支出以及各项民生项目支出;

  以上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68万元。

  3、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2300万元,主要是市金叶发展公司的股利收入和租金收入(详见附件4,下同)。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相应安排23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发展改革支出400万元,清产核资费用50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调出资金17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作为国有企业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4、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按全市口径编制)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9126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37601万元增长23%;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351642万元,比上年增加60381万元,增长21%(详见附件5,下同)。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711万元,比上年增加8397万元,增长7%;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199万元,比上年增加236万元,增长5%;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230万元,比上年增加2772万元,增长8%;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519万元,比上年增加166万元,增长7%;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423万元,比上年增加91万元,增长7%;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万元,增长44%;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7271万元,比上年增加35512万元,增长35%。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按照“政策性、可靠性、完整性、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的原则,拟安排支出299594万元,比上年增加37479万元,增长14%。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4986万元,比上年增加10719万元,增长10%;

  (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57万元,比上年增加213万元,增长16%;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6692万元,比上年增加2327万元,增长7%;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05万元,比上年增加263万元,增长25%;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79万元,比上年增加46万元,增长14%;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069万元,比上年增加13719万元,增长54%;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5606万元,比上年增加10192万元,增长11%;

  以上收支相抵,结余5204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90047万元。

  三、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措施

  2015年是全市加快振兴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财政部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工作要紧扣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着力培植壮大财源,做大财政蛋糕;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实现新常态下有新作为,新常态下能快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以抓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全市财政部门要树立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出现的趋势性变化,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一要加强财税监测分析。科学测算财政收入,完善财政收支月度分析,做好征收计划,确保收入平稳增长,均衡入库。二要研究措施。全力支持和配合国、地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建立沟通和联系机制,及时分析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三要提高聚财水平。统筹政府性资产,积极整合政府资源,盘活国有资产、各类闲置资金等存量资产,集聚政府财力;统筹税收与非税收入,加快土地储备和拍卖出让进度,以盘活土地存量提高经济增量。挖掘税收存量,降低非税收入比例,提高收入质量;统筹财政资金与其他资金,把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加大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等各类资金的使用。

  (二)以强化支出管理为重点,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契机,增强预算严肃性,硬化预算约束力,科学安排支出,用好管好有限的财政资金。一是保运转保稳定。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和各级党政的正常运转,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保民生保重点。要整合现有的资金存量,通过新增财力预算,集中财力办实事,完善民生投入机制,重点保障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底线民生资金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惠民事项。继续加大对教育、支农、科技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办好教育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均衡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研究修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流程。四是讲求支出绩效。坚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逐步加强对预算支出情况的绩效评价,着力建立健全重点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

  (三)以深化改革为着力点,逐步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严格实施新预算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公务卡推广使用力度,完善公务卡结算清算制度;继续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逐步实现资产处置审批等资产管理事项网上办理;加快县(市、区)农村财务监管平台试点建设,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交通罚款、其他非税收入等统一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现集中收缴,全面推进县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上线。积极参与其他领域改革,支持各部门履行职责、推进改革。如支持有关部门推进公车用车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合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

  (四)以财政监管为抓手,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扭转以往“重分配、轻监管”、“ 重使用、轻绩效”的倾向,对工程建设、投资事项,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在项目支出管理上对未按属地原则纳税的税票要重点监管、严格把关。加快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加强会计基础规范管理,开展经常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开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推广工作,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认真把好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关,尽可能节省财政资金。

  (五)以财政杠杆为支点,推动经济加快发展。一要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利用市场机制加快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二要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继续推进“三大抓手”建设,想方设法筹集资金,集中财力投入新区、产业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三要积极推广运用PPP、股权基金等融资模式,调度各方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四要积极主动对接省加快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国家、省对革命老区扶持优惠政策,把争项目争资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注意学习、研究、把握国家、省财政投资方向和扶持重点,找准与上级政策的对接点,努力把政策转化为资源,向上争取更多扶助资金。

  (六)以抓作风为契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风正则人心齐,人心齐则事业兴。要建立健全反对“四风”的制度体系,建立党员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重大事项、前沿改革的集中研究,提升党员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以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需要。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全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激活活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崭新的精神状态,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努力推动财政工作上新台阶,为汕尾加快振兴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1、汕尾市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汕尾市市级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和市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3、汕尾市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4、汕尾市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5、汕尾市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6、汕尾市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