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分享到:
2017年度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预算
  • 2018-04-02 17:17:01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办理本地区执业人员申请注册的初审和报批手续以及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

  2、办理本地区注册会计师执业年检的初审和报批手续。

  3、负责组织本地区事务所开展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4、受财政机关的委托,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5、负责对本地区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反职业道德、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协调本地区事务所之间的工作关系,调解业务争议。

  7、负责对异地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本地区执业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8、负责本地区协会会员(包括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下同)的后续教育、专业培训工作,组织专业研讨。

  9、负责本地区协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和普查、统计工作。

  1O、负责本地区事务所年度结算的审查、汇总和编报工作。

  11、负责收缴协会会费,并按规定上缴。

  12、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协会内设秘书处。

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合计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财政供养2名。

第二部分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70.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8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工资标准及经费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3万元,比上年增长5.71%;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7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8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工资标准及经费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3万元,比上年增长5.71%;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比201X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该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该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该年度无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

4.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该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部门资方合计92.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76万元,占5.17%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预算汇总表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