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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汕尾市纪委部门预算
  • 2018-03-23 19:43:01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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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6.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8.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9.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审核各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行政机关。本单位包含8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1个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市党廉办、市政府纠风办、市委巡视联络小组办公室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挂靠在我单位。本部门包含派驻纪检组、下属单位的预算内容。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和8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1个工作基地管理中心以及市委巡察机构的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机关在职实有人数64人,临工3人,退休干部24人,政府雇员41人;派驻机构编制内干部职工56人;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事业编制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纪委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纪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917.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65.9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派驻机构统一集中管理、增设市委巡察机构,人员编制增加,纪检监察工作、巡察任务不断加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7.9万元,比上年增长765.9%;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917.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65.9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派驻机构统一集中管理、增设市委巡察机构,人员编制增加,纪检监察工作、巡察任务不断加重,业务经费开支增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7.9万元,比上年增长66%;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跟上年保持一致。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7.5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6.6万元,增长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该年度没有安排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该年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4%,比2016年增加6.5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车辆车况老化、损耗增大。

4.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年固定资产1431万元,其中车辆占448.8万元,普通资产982.20万元,主要是电子设备和家具用具,固定资产总数比去年增加443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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