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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农工党汕尾市委员会部门预算
  • 2018-03-23 19:35:46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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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深入调查研究,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同时开展义诊献爱心等社会服务工作,开展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等。在农工党省委和中共汕尾市委领导下,农工党汕尾市委积极发挥参政党作用,为广东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美丽滨海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机构设置

农工党汕尾市委员会机构设置市委会和办公室,现有党员165名,1个总支(海丰总支)、4个支部(市直支部、市人民医院支部、市城区支部、陆丰市支部),从部门预算公开来看,农工党汕尾市委员会部门预算是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年末人数2人,其中:在职1人,临工0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农工党汕尾市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农工党汕尾市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34.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减少民主党派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万元,比上年下降11%;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34.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减少民主党派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万元,比上年下降11%;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74万元,比2016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该年度没有安排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该年度没有安排车辆购置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该年度没有安排车辆维护费用。

4.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2016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相关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8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农工党汕尾市委员会依附市政府管理,在市政府内办公,现在使用的资产为市政府所有,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大型设备等资产。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预算公开文字材料之外,本部门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无需要特殊说明和强调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17农工党汕尾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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